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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gxls/2022-0000270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成文日期: 2022-05-27
发文字号: 沂供字〔2022〕9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28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供字〔20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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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沂供字〔2022〕9号

 

各基层社、县直企业:

 根据市供销联社《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临供办发[2022]10号)以及县城乡建设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系统实际,从现在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县供销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县关于房屋使用安全工作的相关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面落实的基础上,突出企业日常安全生产、房屋安全、防汛等重点。通过开展集中排查,重点攻坚,切实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和薄弱环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安全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整治主要内容

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特别是要逐一学习对照已有法律法规、制度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八抓20项”安全生产创新举措,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梳理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加强问题整改,及时补齐短板,并将自查自纠贯穿大检查全过程。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是否重视,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层层压实责任,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组织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是否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安全问题,保障安全投入。对重大隐患和事故是否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等。

(二)安全生产培训及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开工第一课”制度。是否组织全员开展安全“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举行应急演练等。

(三)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是否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是否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防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是否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鼓励员工发现举报身边隐患,对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奖励等。

(四)重点区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办公场所、商场超市、厂房仓库、出租租赁场所等重点部位,要加强在消防、用电、用气等方面的隐患排查,特别是商场、超市、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要突出烟花爆竹、农资等重点行业。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企业要对负责范围内的所有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都要建立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绝不放过,该停产的必须停产整顿,确保安全。

(五)防汛工作准备情况。是否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开展防汛工作培训。是否开展防汛自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是否建立防汛抢救队,储备防汛救援物资。重点排查地处低洼、排水困难的房屋建筑。

(六)企业所属范围内既有房屋建筑隐患排查情况。重点排查房屋建筑是否擅自改变规划设计用途,存在违法搭建、违规加层、违法挖掘地下室、野蛮装修、改拆承重构件、明显增加荷载等行为;房屋建筑是否属于三合一场所;房屋建筑属于土胚房屋、砖木结构、砖石结构还是全土胚类房屋;房屋建筑是否是使用燃气作为主要能源的经营性房屋,主要为用作酒店、宾馆、生产经营等;房屋建筑是否属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未经审批建设的或违法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是否建造时间较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三、检查整治工作方式

从2022年5月至12月底,与全县“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专项整治行动、“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县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机衔接,压茬进行、统筹推进。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完善排查制度。建立并落实职工隐患排查奖励制度,对举报隐患的职工予以奖励,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奖励情况作为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二是狠抓问题整改。各企业对负责范围内的所有场所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形成检查工作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报告,每月一汇总,经企业负责人确认签字后,上报县供销社,重大安全隐患同时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三是请各企业于每月2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为各企业更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内容将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中企业重点事项清单附后(附件1),逐项对照开展活动。

(二)扎实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各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同时注意是否存在消防隐患,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专业机构进行全面鉴定,要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压实房屋建筑产权(使用)人整改责任,实行闭环整改,整改完一个销号一个。6月底之前,对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进行重点安全隐患排查,7月份到年底,对所有房屋建筑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汇总排查处置工作情况,县社将对相关单位排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企业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将附件2电子版报沂水县供销社安全统筹室,并报送纸质版。

四、工作要求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构筑安全防护网。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一)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作为“一把手”,必须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靠前指挥、加强指导,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压力传导到每一名员工身上。尤其是对承租、承包单位要加强安全检查,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坚持人防、物防、技防一起抓,把安全措施落实到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企业要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形成纵到底、横到边、无缝隙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努力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把苗头解决在事故发生之前。

(三)强化督导检查。在企业集中检查过程中,县社将按照班子成员包扶分工对所有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隐患或存在隐患未整改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检查情况纳入企业千分制考核。

 

附件:1.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事项清单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0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事项清单


要点 督查内容 督查方式
组织机构保障 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落实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 查任命文件、财务审批签字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 可对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定第九条查文件资料,人员档案、资格证件等。
规章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会议、投入、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危险作业管理、重点危险源源监控管理、安全生产奖惩、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方面制度),并认真执行。 查文件资料,规章制度,核查规章制度存在抄袭问题(若存在视同没有)。查负责人带班记录。
物质资金保障 是否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用于省政府303号令10项支出事项) 查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
教育培训保障 对从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如实告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 查培训记录、视频,考试试卷等,现场抽查员工。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证件情况,现场抽查。
开展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自主学习、全岗轮训、统一考试情况。 查培训记录、视频,考试试卷等,现场抽查员工。
安全管理保障 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 查档案资料、管控制度,风险清单和台账,现场抽查风险点管控情况。
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根据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考核,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企业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隐患通报文件、奖惩记录等。
是否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鼓励员工发现举报身边隐患,对有功人员给予表彰。 查企业制度,落实情况。
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 查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记录、总结等。
根据行业特点,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查看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现场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危险岗位是否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 查用工人员档案、现场检查。
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验证 政府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下达、落实的情况(行业专项整治、“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等)。 查验政府统一部署的重点工作,是否通过地方行业监管部门传达到了企业。
行业监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情况。 查2021年来,行业监管部门到该企业留下的检查记录或执法文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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