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沂水县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需求台账实时更新和帮扶援助制度》的通知
沂人社字〔2020〕47号
各乡镇(街道)人社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沂水县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需求台账实时更新和帮扶援助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沂水县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需求台账实时更新和帮扶援助制度
为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帮扶工作,不断稳定和扩大困难群体就业规模,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就业困难群体范围包括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贫困劳动力、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和返乡农民工。
二、登记申报
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制定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登记申报表册,要积极搞好服务,指导各人社所和就业困难人员做好登记申报,切实完善相关信息。
三、建立台账
各相关科室针对登记信息,切实建立并完善相关台账。积极对接残联、扶贫开发、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获取相关困难群体信息,分别整理成册。
四、实时更新
对已就业的和未就业的困难群体要分别形成台账,并根据其就业需求和就业情况实时更新,切实反映其就业状况和就业需求。
五、加大培训
开展积极有效的技能培训,按类别进行职业指导。要加强对各类困难群体的就业培训,尤其是因缺乏技能而未实现就业的人员,组织他们参加免费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业转换能力和就业稳定性。要加强职业指导,帮助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其走出家门,实现灵活就业。
六、促进就业
一是开发公益性岗位。要把公益性岗位作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重要渠道。通过加大政府组织力度,购买或开发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和街道、社区的保洁、保绿、车辆看管、病人护理等公益性岗位,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岗位和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将公共资源向就业困难人员倾斜。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政府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二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和企业,使新增就业的具体任务与新上项目相联系,以利解决基本的民生问题。通过减免税收、社会保险补贴、信贷支持等优惠政策鼓励工业企业带着资金和项目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由“输血”援助向“造血”援助的转变。
三是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中有创业愿望的,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并优先给予项目推荐、代办执照、提供场地等“一站式”创业服务,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四是开展专项援助活动。抓住一些有利时机,如法定节假日,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针对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特点,举办一系列就业困难人员专场招聘洽谈会,以提高求职匹配成功率。
七、后续服务
一是切实搞好就业援助的跟踪服务工作。要定期走访,及时掌握新情况,一旦出现就业困难人员失业,要了解原因,随时推荐新的岗位,以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稳定性。
二是严格规范企业裁员行为。要对企业裁员行为进行有效监督,避免夫妻双方同时下岗、对残疾人及大龄人员随意裁员等行为,企业确实需要裁员,要事前将裁员方案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同时应启动援助预案,对就业困难人员开展援助。
三是为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设立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公开电话,建立援助工作联系渠道,接待就业困难人员的政策咨询、意见反馈、投诉举报和工作建议。
四是营造就业援助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各项援助扶持政策、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主要成果,以及一些成功家庭的范例,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营造一个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