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全县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工信字〔2022〕30号
局机关各相关业务科室、各乡镇经贸办:
根据《省工信厅印发<关于开展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工信安全〔2022〕82号)、《市工信局印<全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工信(2022)75号)要求,经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工信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沂水县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20日
沂水县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县工信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安全风险意识,聚焦“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问题”,进一步推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压实压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有效减少和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方式和检查内容
(一)检查方式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部门和企业两个层面,分阶段采取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异地互查、整改复查等方式开展。
各乡镇经贸办全面对照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硬措施,对照省委省政府“八抓”20项安全生产创新举措,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梳理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加强问题整改,及时补齐短板。
各相关企业以诊断检查方式,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遴选高水平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生产装置设施、关键环节、特殊作业等高风险单元开展全面诊断,重点检查安全的深层次问题隐患,推动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
县工信局在自查自纠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经贸办和相关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安排整改复查,将自查自纠贯穿大检查全过程。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失信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确保形成有力震慑。
(二)重点检查内容
工信系统内部主要检查以下5个方面。
1.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和行业主管责任落实情况。各乡镇、各相关业务管理科室是否严格执行《沂水县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抓好民爆行业安全监管;对落实风险辨识管控及隐患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及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指导督促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是否落实省、市、县分级分类驻点监督,是否做到重点企业应驻尽驻;驻点人员是否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是否严格执行每周工作报告、问题解决直通车、季度研究会商等“六项机制”,做到动火作业、设备检维修、高处作业“三个必到现场监督”,重大隐患是否直报派出单位,提请启动执法程序。
3.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把守情况。是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是否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情况,是否擅自降低民爆行业高危项目、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门槛。
4.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是否确定省市县三级执法管辖企业名单并明确重点检查企业,是否针对事故暴露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是否加强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是否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是否针对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风险高的行业领域部署开展重点执法检查等。
5.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情况。是否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是否及时处理举报,加大举报查实非法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被举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顶格处罚;是否依法保护举报人,及时兑现举报奖励特别是大额奖励,做到依规重奖、快奖、应奖尽奖;是否存在举报受理量小、甚至“零奖励”现象。
相关企业的重点检查内容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31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5月2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完成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5月21日至9月30日)。各乡镇及相关企业,对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9月25日前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局机关各行业管理科室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督促分管行业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三)督导检查(5月21日至11月30日)。县工信局成立5个检查工作小组,由局领导带队,对各乡镇就省、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重大安排部署落实情况、“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
(四)总结提升(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研究建立督促企业抓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相关企业梳理大检查期间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深入分析这些隐患和问题形成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根除这些原因的具体措施,形成分析报告并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各乡镇、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实施。县工信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分类推进落实。各科室、各乡镇(街道)要严格依照自身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要对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组织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督促企业负责人强化安全管理;按规定组织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充分利用现有执法手段和处罚措施,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重罚,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限期整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从重处罚。对负有安全生产主管职责的行业,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力度,及时整治问题隐患;针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移交有执法检查权的部门处理。
(三)强化工作措施,规范步骤程序。各科室、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检查流程,明确前期沟通、中期检查、后期反馈整改程序,建立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机制,规范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发挥行业专家和专业机构作用,可采取聘请专家或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查,提高督导检查的专业性和科学性。要结合省市县驻点监督工作,督促驻点监督工作人员入驻企业后,及时深入一线抓督导、送服务、促落实,快速掌握企业情况,配合做好各级安全检查工作。
(四)改进工作作风,严肃纪律规矩。各科室、各乡镇(街道)要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作风,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结合,注重对重点企业单位的明察暗访,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检查,严防搞“大呼隆”、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各科室、乡镇(街道)于每月17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对管理行业的督促指导情况报县信局。
协同邮箱: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1.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局领导带队督导检查分组
3.企业重点检查内容
附件1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统筹做好全县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经研究,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培辅 县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
副组长:李红梅 县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刘永学 县工信局党组副书记、二级调研员
王世民 县工信局党组成员、正科级干部
高美阁 县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田德开 县工信局一级主任科员
刘振民 县工信局三级主任科员
王惠祯 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正科级干部
陈玉红 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久军 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附件2
县工信局领导带队督导安全生产工作分组
组别 |
带队领导 |
督导县区 |
配合科室 |
1 |
李红梅赵久军 |
沙沟镇、马站镇、高桥镇、道托镇 |
规划与技术改造科、信息产业科、企业科 |
2 |
刘永学王惠祯 |
圈里乡、杨庄镇、富官庄镇 |
办公室、人事科 |
3 |
王世民田德开 |
沂城街道、四十里堡镇、诸葛镇、经济开发区 |
化工产业科、政策法规科、科技与装备产业科 |
4 |
高美阁陈玉红 |
龙家圈街道、黄山铺镇、崔家峪镇、泉庄镇 |
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材料产业科 |
5 |
高美阁刘振民 |
夏蔚镇、高庄镇、院东头镇、许家湖镇 |
消费品产业科 |
附件3
企业重点检查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是否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是否搞“挂名矿长”等弄虚作假手段逃避责任,对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是否落实行业禁入相关规定等。
2.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企业是否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晨会”和“开工第一课”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自主学习、全岗轮训、统一考试;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国企总部是否建立专业化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惩处;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
3.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企业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是否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般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对存在的重大隐患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是否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鼓励员工发现举报身边隐患,对有功人员给予表彰。
4.本质安全提升情况。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是否深入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是否持续推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是否及时淘汰危及企业生产安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
5.安全总监制度落实情况。企业是否按照规定配备安全总监,专项分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总监是否符合任职条件,通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考核;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安全总监是否实行委派制;安全总监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制度。
6.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危险岗位是否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国企在有关人员管理上是否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等。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