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
沂工信字〔2022〕24号
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5日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特制定本清单。
一、冯培辅(局党组书记、局长)
(一)履行局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要求。
(二)严格组织落实行业主管和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组织制定和不断完善行业内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实施动态化监管。
(三)组织制定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督促指导所属行业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把安全生产纳入局党组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听取汇报,作出处置决定。
(五)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安全生产职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六)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
(七)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二、李红梅(党组成员、副局长、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及局党组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二)分管局规划与技术改造科(挂绿色发展推进科牌子)、企业发展科(挂非公有制经济服务科牌子)、信息产业与工业互联网科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每年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三、刘永学(党组副书记)
(一)认真贯彻党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及局党组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要求。
(二)协助局主要领导统筹推进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民爆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指导船舶修造行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指导、监督民爆领域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三)每年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四、王世民(党组成员、正科级干部)
(一)认真贯彻党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及局党组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要求。
(二)分管局政策法规科、科技与装备科、化工产业科(挂民爆器材管理科、军民结合推进科牌子)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每年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五、高美阁(党组成员、副局长)
(一)认真贯彻党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及局党组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要求。
(二)分管局经济监测协调办公室、材料产业科(挂产业政策科牌子)、消费品产业科(挂盐业科牌子)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每年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