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沂文广新字〔2016〕7号
为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持续增强文化软实力,加快推进“激情沂水、创新沂水、友善沂水、品牌沂水”建设。实现沂水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一二三四五六”工作思路,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建设文化强县为抓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夯实基础,健全网络,优化服务,打造免费开放、公益演出、文化惠民、精品创作四大品牌。健全组织领导、联系群众、分析研判、网上问政、督查考核五项机制,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体制机制;坚持多元参与,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科学规划,优化配置公共文化资源;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和形式;坚持城乡统筹,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一体化;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点面结合、梯次推进。
(三)主要目标
着力解决城市文化设施利用率不高与农村文化设施配套不足并存、群众文化需求增多与文化活动开展不经常并存、文化资源丰厚与文化精品创作力度不大并存的矛盾。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服务便捷、保障有力、充满活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外引内促、上派下挂,加快乡土文化人才培养;外树内创、打造精品,支持地方戏创作;全民参与、乐民惠民,引导广场舞健康发展;传承保护、正向推动,挖掘文化资源潜力,弘扬主旋律。
2、建好管好用好文化阵地。着力强化问题导向,资源下沉、有的放矢、精准发力、定项突破,发挥文艺团体和文化志愿者队伍作用,以文化广场完善提升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农村文化设施,更好的服务基层群众。
3、组织好文化下乡活动。开展好“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送图书下乡”、“送书画下乡”等系列文化惠民品牌活动。“走出去”、“请进来”结合,“送文化”、“种文化”并重,持续优化文化产品服务供给。
4、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推进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文化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机制。
二、主要任务
加快提升全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实施“十大”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1、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完善提升工程。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一是完成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整合资金,投入700万元,依托现有馆舍资源,分文明曙光、春秋铭录、汉魏古风、流韵千年等多个主题,打造具有独特地域特色的历史文化展厅,使其成为“承载文明古韵的绝美画卷,瞻仰先贤风采的文化殿堂,弘扬沂蒙精神的教育圣地。”到2020年,县博物馆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是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根据城镇化发展趋势和城乡常住人口变化,利用行政村(社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文化广场、以及农村广播喇叭全覆盖优势,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县、乡、村的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三是实施乡镇历史文化展示工程。立足实际,因村制宜,突出特色,一村一策,梯次推进乡镇历史文化展馆(室)、行政村(社区)史民俗展室建设。到2016年,实现乡镇历史文化展馆(室)全覆盖。到2020年,全面完成行政村(社区)史民俗展室建设。
2、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按照“五室一校一场一中心”(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展览室、游艺活动室、多功能室,农民文化夜校、文化广场、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中心)标准改造提升,到2020年,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全部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建成符合标准规范的图书总分馆管理机制,城乡一体、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形式、差异化服务,丰富内涵、拓展外延。逐步实现图书“通借通还”,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完善设施配套、配齐配强人员,形成品牌特色、健全体制机制。
3、行政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按照“四室一台一厅一廊”(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游艺活动室、村史民俗展室、乡村大舞台、多功能综合厅、文化长廊)标准,规范建设、完善提升行政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并设置宣传栏、板报栏、文化图板(图画),到2020年,行政村(社区)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文化服务场所。建成一套实用管用、操作性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文化广场和乡村大舞台建设工程。按照示范带动、联创共建、打造精品,管理规范的原则,将文化广场建设与城乡规划、美在农家、美丽乡村等工作相解共融、一体化推进。在文化广场全覆盖的基础上,抓好“五化”(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做好健身器材、照明灯、音响等配套设施管护工作。通过文化长廊、文化墙、宣传橱窗,营造浓厚文化氛围。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逐步抓好乡村大舞台建设。到2020年,实现行政村(社区)“五化”标准档次较高的文化广场全覆盖,实现农村社区、中心村乡村大舞台全覆盖,发挥其最大功效,使之成为乡村文艺活动的主阵地。
5、文化队伍建设工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结合《沂水县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年-2020年),打造“三支队伍”,一是专业人才队伍。按照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以城带乡、以老带新的原则,内涵增效、提质增效,挖掘潜力、激发活力,切实增强城乡专业人才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业余人才队伍。规范引导我县127支业余团队,结合“千场公益演出”调动队伍成员积极性与主动性,立足一线、面向基层,加强基层乡土文化人才建设,每两年选拔一批优秀乡土艺术人才,发展壮大草根文化。三是产业人才队伍。利用我县各级各类文化协会会员层次高,感召力、带动力、影响力强的优势,积极发挥领军带动作用,推动书画、诗词、曲艺、摄影、动漫、文学创作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到2020年,文化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6万人,增长60%左右。
6、农村广播喇叭“村村响”工程。把农村广播喇叭“村村响”列入民生工程,纳入财政经费预算。按照夯实基础、管护到位、合力推进、确保实效的原则,县广播电视台作为县级“村村响”信息化应用管理平台,以移动无线、有线电视、联通光缆三种传输方式作为传输媒介,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实现县、乡、村三级宣传无缝对接,确保农村广播喇叭天天响、长期响、优质响。到2020年,在农村广播喇叭“村村响”全覆盖、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各乡镇制作完成不少于10套固定广播栏目。
7、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贯彻落实国家“2131”工程。深入开展送电影下乡活动,拓展范围,丰富内涵,落实责任,奖罚分明。按照“一村一月一场电影”的要求,组织64名农村电影放映员、32支农村电影放映队,以行政村(社区)文化广场为主要依托,在全县1040个行政村巡回放映,兼顾送电影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其中,每学期为中小学生免费放映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每月为农民工免费放映2场电影,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两年)比例不少于1/3,年均放映公益电影不少于15000场。到2020年,全面实现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使“一村一月一场电影”更加规范,惠及更多群众。
8、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一是落实田野文物保护制度。严格落实文物“四有”工作目标,并定期对全县不可移动文物点进行常态化巡查检查,实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每月巡查1次,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每季度巡查1次,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每半年巡查1次,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每年巡查1次的目标。二是加快推进“齐长城人文自然风景带”工程建设。2016年,完成齐长城穆陵关西段抢救性保护工程,抓好齐长城穆陵关东段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标准条件,严抓工程质量,严肃资金管理,分步实施“齐长城人文自然风景带”工程建设。到2016年,完成齐长城穆陵关、黄墩、大旗山段调查、勘探、测绘工作,积极推进抢救性保护工程。到2020年,全面完成县境内齐长城遗址留存较好段抢救性保护工作。三是抓好“乡村记忆”工程建设。在王庄村、关顶村、西墙峪村、桃棵子村被省政府公布为第一批“乡村记忆”文化遗产的基础上,2016年,完成小崮头村、张耿村、邵家楼村三个村的“乡村记忆”工程建设,总体达到7处。到2020年,提报20个符合条件的村,纳入“乡村记忆”工程范围,并做好规划建设。
9、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搜集整理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民俗十类非遗项目。在结集印发《沂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料汇编》5卷的基础上,“投”、“挖”、“联”、“申”、“推”五措并举,全力做好四级名录的逐级申报工作。按照省、市“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实事工作要求,抓好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的完善提升,使之成为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文化名片。到2020年,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达到县级500个、市级50个、省级10个、国家级2个。
10、地方文化特色品牌打造工程。按照立体多元、提质扩面、面向大众、擦亮品牌的原则,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文化需求,通过深入开展千场公益演出送基层、文化广场艺术节、农村文艺汇演、集中读书日活动、远程数字图书馆建设、田野文化宣讲巡查、诗词八进、雅言美文诵读、非遗传承展演以及不同主题书画、摄影、动漫、民俗展览等系列活动,形成沂水文化品牌。抓点连线、连线促片,到2020年,完成“一镇一品”文化品牌创建工作。
(二)丰富“十项”文化惠民服务内涵,增强文化惠民实效
1、实行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深入开展三馆一站、农村文化大院(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县城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及各类专题展馆,乡镇以综合文化站和行政村(社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为载体,针对不同服务群体,转调升级,服务方式向柔性职能、精细服务转变,提高免费开放的质量和效能。实行周末及节假日错时开放,县文化馆工作日免费开放;图书馆每周开放不少于56小时,尼山书院每周开放不少于56小时;博物馆全年免费开放10个月。乡镇文化站、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每周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48小时,儒学讲堂每周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48小时。
2、大力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按照“四个一百”标准,加大三馆一站公益性文化活动开展力度。县图书馆年均举办各类讲座、展览等活动不少于100场次。其中,集中读书日活动不少于2轮,入馆读书的县直部门干部职工不少于1万人次;县博物馆每年免费举办讲座、巡展等活动不少于100场次;县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演出活动不少于100场次;其他各类公益性文化展览、展演、比赛等主题活动每年举办不少于100场次。上下联动、配合联通、强弱帮扶、三位一体,指导乡镇综合文化站每年开展覆盖城乡,惠及群众的大型文化活动不少于5000场次。到2020年,实现全县公益性文化活动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全省先进水平。
3、加强公共文化培训。定准目标、调硬措施、严格节点、正向发力,分类推进公共文化培训工作。文化主管部门牵头制定文化培训目标责任书及培训实施方案,逐步建立完善全员轮训、任职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产业人才培训以及其他各类综合性培训等长效机制,每年开展各类文化培训不少于200次。图书馆每年举办各类培训不少于50次,其中农村图书管理员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积极利用尼山书院、儒学讲堂开展国学知识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博物馆每年定期举办以文物保护、文物安全、文物鉴定为主题的培训,年均不少于50次。对基层文物巡查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年均不少于4次;文化馆结合公益演出每年举办各类文艺培训不少于50次,针对基层业余团队、表演人才,在其节目内容和质量上定期进行专业指导不少于20次。到2020年,培训文化骨干不少于2000人次;电影公司每年举办电影放映工作培训不少于4次,农村放映员轮训不少于2轮。
4、规范培育文化类行业协会组织。在沂水县书法家协会、沂河民俗纪念馆、沂蒙红嫂祖秀莲纪念馆、社会经济文化交流协会、沂蒙山孟頫书画院等11个文化行业协会组织的基础上,加快对其他文化类行业协会的孵化速度。进一步加强引导、扶持和管理,发挥他们在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行业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健全组织管理规范,明确功能定位,采取政府购买、以奖代补、直接补贴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帮扶力度,促其做大做强。到2020年,培育30个自律性好、辐射面广、带动性强、运转有序的文化类行业协会组织。
5、丰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内涵。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两大网络。一方面,拓展规范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依托沂水公共文化信息资源网,整合资源、拓宽渠道、多元投入,创新形式、延伸触角、补全网络,实现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县政府网站的互联共融。建立纵向贯通、横向覆盖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另一方面,促进内部管理网络提档升级。运用“互联网+”思维,将网站建设与干部联系群众、结构化研讨亲密结合,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路径,完善提升公益演出送基层、农家书屋建设、数字图书馆系列可抽查数字平台管理水平。
6、加快推进精品文艺创作。扎实开展精品文艺创作活动,充分挖掘我县各类文化资源,立足全国、面向世界、激情创作、勇夺大奖,带头争创一批书画、文学、诗词、摄影、动漫精品。鼓励文艺工作者、爱好者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积极创作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传递正能量的优秀文艺作品。注重健全完善文艺创作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对优秀文艺作品进行推广和展播。
7、拓展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优势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以文化惠民为抓手,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多维度、立体式拓展延伸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以流动文化服务车为载体,开展动态服务。在车站、集贸市场、商场、广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上架和传输以党报、“三农”、科普、文化生活、健康文摘类报纸等为主的信息服务,大力拓展公共文化服务新空间,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8、完善文化志愿者服务体系。按照“四个一”要求,建立一支队伍、搭建一个平台、明确一个目标、健全一套机制。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及各类专题展馆为平台,打造“以人为本、以德为魂、团结友爱、互助进步”的文博、演艺、曲艺、文学创作、诗词书画等类文化志愿者队伍,出台《沂水县文化志愿者管理办法》,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建立文化志愿服务数据库。到2020年,每个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至少成立一支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不同主题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城乡居民文化生活水平一体化、均衡化发展。
9、切实关注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以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城市低收入群体、农民工和农村留守人群等为重点,做好特殊群体文化服务。将农民工文化建设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公共文化机构、社区和用工企业为实施主体,满足农民工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文化需求。开展盲人阅读服务,建设有声图书馆。完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及各类专题展馆等公共文化场所无障碍设施。加强对残疾人文化艺术的扶持。到2020年,实现城乡两级公共文化场所无障碍设施全覆盖。
10、做好文商旅结合文章。认真贯彻“全景沂水、全域旅游、全要素融合、全员化参与”四全沂水建设理念,做活文化、旅游、商贸结合文章,以天上王城景区、春秋古墓遗址博物馆等为载体,做活春秋文化和崮群文化;以沂蒙山革命根据地、山东分局旧址、八路军山东纵队后方医院等为载体,做活红色文化;重点以沂水八景为载体做活沂河文化;以云水禅院景区、灵泉寺景区、资庆寺旧址等为载体做活佛教文化;以齐长城自然风景带项目建设为载体,做活长城文化;以手绣、剪纸、送火神、跑马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载体,做活民俗文化。加快文化类旅游产品的开发,利用“文化+”思维,实现“文化为魂、旅游为体、商贸为用”的深度融合,进而实现文商旅相互促进、相互助力、相互融合、助力发展。
(三)加快公共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服务保障体系
1、创新公共文化管理服务运行机制。综合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深化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形成政府宏观管理、行业协会参与、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的管理模式。加速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服务优良的运行机制。
2、建立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竞争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发展,鼓励民间开办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及各类专题展馆,促进公共文化供给主体多元化。创新供给方式,引入竞争机制,面向市场,采取项目补贴、资助和政府招标采购等方式,有效解决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实现供给方式的多元化。
3、完善公共文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总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公共文化经费投入机制,以年度群众文化投入不低于同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持续加大文化事业投入。县财政形成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投资控股、金融贷款、资本融资、社会捐赠并重的投资方阵。保障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正常的办公经费、业务经费、重大专项活动经费、业务学习培训经费。引导金融、工业、商贸资本投入,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4、引入联系群众分析研判机制。以“干部联系群众”和“结构化研讨”为载体,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访问、问卷调查、专项调研、网上问政、来信来访、群众反馈等多种形式实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集中民智、教化民心。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显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主动有为、积极作为,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5、规范公共文化督查考核机制。实行文化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监督考核制度,借助联系群众抽查平台,引入社会第三方测评。形成政府、社会、服务群体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政府、文化、财政、重大项目工作考核机制。实行定期调度、明察暗访、分项督查、半年考核等方式推进工作,对未完成全年任务、工作开展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年终兑现奖惩。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11月一2016年1月)。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调研,全面掌握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依照国家、省、市相关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各相关单位制定每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攻坚阶段(2016年1月一2020年10月)。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系列政策、标准、制度等,建立目标管理和考评机制,分级分类推进,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0年10月一2020年12月)。严格质量标准和时间节点,开展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自查及整改工作。对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完成建设任务较好、建设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和有关单位,按规定进行表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动我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水平、上台阶。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于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融洽党群干群关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谋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同志靠上抓,形成一级管一级、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扎实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向高端化、规范化迈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以提高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满意度为抓手,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多种渠道,利用开设专题、专栏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常态化、立体化、多元化、全覆盖的宣传模式,选树典型、倡树正气,正面宣传与反向推动结合,进一步提升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全县群众的知晓率,切实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向深入。
(三)强化指导,务求实效。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前期准备、实施攻坚、验收总结三个阶段有序推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沟通协调机制;健全运行有序、服务完善的长效运行机制。文化主管部门要牵头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立足实际,相互配合,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优势互补、效能最优。
沂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