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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gxls/2022-0000212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成文日期: 2020-10-10
发文字号: 沂供字〔2020〕18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县供销社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0-1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供字〔202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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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印发《县供销社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沂供字〔2020〕18号


各基层社、县直属企业:


现将《县供销社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县供销社系统

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县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工作部署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临安发〔2020〕26号)要求,深刻吸取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8.29”重大坍塌事故和我省梁宝寺煤矿“8.20”爆燃事故教训,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批示精神,结合系统实际,在全县供销社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将系统内各类安全隐患全部排查到位并及时整改、有效管控,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推动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及一般事故,确保全县供销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方法步骤

本次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自2020年10月10号起至月底结束。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阶段(10月10日前)。各基层社、县直属企业结合实际,立即组织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全面部署,压实工作责任。

(二)大排查阶段(10月10 日—10月中旬)。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县供销社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问题、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切实摸清隐患底数,确保每一个企业、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每一个装备设施都排查到位。

(三)整治阶段(10月中下旬)。突出抓好问题整改,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不出问题。对各类隐患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 ,推动整改落实。

三、排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排查。重点要加强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以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维护保养和运行情况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二)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专项排查。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是供销社系统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正是烟花爆竹进入生产销售的旺季,检查中各经营单位要严格制定防范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烟花爆竹的储存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人,确保责任落到实处。检查烟花爆竹的库存安全情况,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健全并落实,是否还存有漏洞,确保消除烟花爆竹储存的安全隐患。检查各单位防火措施的落实,确保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
    (三)人员聚集场所和冷库等涉氨制冷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排查。各单位要针对商场、超市、饭店等人员多、流量大的特点,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状况,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涉氨制冷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等检查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值班巡逻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安全。

(四)车辆安全管理专项排查。要进一步加强对系统驾驶员及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定期对系统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进行安全培训,认真落实有关车辆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车辆养护,提高驾驶技能,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和开“带病车”上路,防止重大交通事故和车辆被盗案件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社、县直属企业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明确专人负责,深入分析研判形势,完善实施方案,抓好拉网式大排查的组织推进。 

(二)实行清单式管理。对拉网式大排查发现的各类隐

患,及时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强化舆论宣传。利用广播喇叭、微信群等方式加大对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推动专项行动家喻户晓,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和家属参与,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参与安全、维护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注重总结经验。各基层社、县直属企业要注重总结经验,固化行动成果,健全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2020年10月30日前将总结和查摆问题台账发送到县社安全统筹科邮箱。

邮箱:ysgxtck@163.com

 

附件:1.县供销社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查摆问题台账


附件1


县供销社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查摆问题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问题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责任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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