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
沂供字〔2020〕15号
根据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扶贫组字[2020]4号)和沂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沂水县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沂扶发[2020]8号)的通知要求,结合供销社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紧围绕供销社的产业发展现状,不断拓展供销社为农服务领域,提升供销社服务能力,增强帮扶力度,改善相对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建立解决助力相对贫困工作成果的长效机制。
二 、工作措施
1、开展日用消费品助力帮扶。为降低相对贫困户的生活成本,助力相对贫困户脱贫,夯实助力扶贫成果,各相关基层供销社要充分利用所建设的日用品超市等经营服务网点,提供价格优惠服务,以较低利润或者零利润的方式助力相对贫困户脱贫。
2、开展农资行业助力帮扶。扶贫先扶志,对于相对贫困户有劳动能力且愿意开展农业生产的,各相关企业要在相对贫困户购买化肥、农药、农地膜等农资产品时,尽最大程度的提供价格优惠,有能力的企业或服务网点尽量为相对贫困户提供送货上门、技术指导等服务,为相对贫困户的正常生产活动提供保障。
3、开展消费扶贫助力帮扶。积极参加省、市供销社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会,尽最大努力拓展我县农副产品销售渠道。鼓励大中型供销超市、商场设立扶贫专区或专柜,为当地相对贫困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和服务。鼓励有能力的供销超市等企业优先采购相对贫困群众的农特产品并给予优质的价格,助力相对贫困群众脱贫。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解决相对贫困是长期任务,各相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助力解决相对贫困工作作为巩固提升行业帮扶成果的重要抓手,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细化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助力解决相对贫困工作,保障群众不致贫不返贫、逐步发展致富。
2、严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把助力解决相对贫困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各相关企业负责人是助力扶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真正做到任务明、措施实、责任严。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