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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2-0000170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关: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17-08-17
发文字号: 沂建字〔2017〕54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开展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8-18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建字〔2017〕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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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开展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建字〔2017〕54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开展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17日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安保维稳工作,决定从2017年6月起利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局开展一次排查安全隐患,防范暴力恐怖事件、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安全事故等四类风险的专项活动,确保全局和谐稳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主线,以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安全事故为目标,以排查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隐患为基本手段,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抓手,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着力提高对各种矛盾问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案(事)件。坚持以人为本,以团结、教育、转化为主,团结和争取大多数,全力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因地制宜,区分不同地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力争在最早的环节、最低的层级,用最小的成本,解决最大的问题,实现最佳的效果。坚持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确保在法治轨道上解决矛盾问题。

二、排查重点

(一)群体性事件风险隐患。重点排查可能或已经引发串联、聚集、上访、闹事的矛盾纠纷,以及化解处置工作存在的漏洞和不足。1、历史遗留问题,如涉军、特定利益群体。2、农村征地、城市拆迁、房地产领域引发的纠纷和矛盾。3、拖欠工资、劳动关系纠纷、社会保障等劳资问题。4、环境污染引发的矛盾纠纷。5、干群矛盾、执法司法不当和国家工作人员作风简单粗暴引发的矛盾纠纷。

(二)个人极端事件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有暴力倾向、扬言报复社会等群体、人员和可能引发暴力冲突的行为,以及教育、服务、管控工作存在的漏洞和不足。1、上访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多次进京到省反映问题,精神偏执和行为固执的人员。2、因为工作和生活、感情遇到挫折,导致精神偏激、情绪激烈的人员。3、顽固不化的邪教人员、对社会不满的社区矫正人员。4、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等服务管理上的漏洞。5、可能引发暴力冲突的恶意欠薪、暴力讨债等行为。

(三)安全事故风险隐患。重点排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监管、防控等工作存在的漏洞和不足。1、安全生产隐患。2、消防安全隐患,包括公共聚集场所、棚户区、城中村、大型综合体建筑、高层和地下建筑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排查责任,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各有关科室、单位做好内部的排查工作,协调好“条块”关系,合力推进排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排查方式

(一)建立台账。各有关科室、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要逐一汇总登记,列出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防范处置提供依据。(二)分析研判。对排查出来的各种安全隐患,要及时对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要逐级上报分析研判情况。(三)归口分流。安全隐患该由哪一级负责解决的,就由哪一级负责解决;属于哪个部门职责范围的,就由哪个部门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逐级上报县有关部门解决。

四、方法步骤

本次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从现在开始到明年6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下旬)。各有关科室、单位根据局里方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开展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人。层层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提出要求,压实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下旬)。全面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全面脱清各类风险隐患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解决,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包案领导、包案责任人,制定具体整改化解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解决到位。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6月上旬至中旬)。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有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发现不足,分析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巩固提升。

五、工作措施

(一)认真整改。凡是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一律督促落实专门人员,限期整改到位,不留后患。

(二)解决问题。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和困难,要强化责任担当,能解决的事情解决好、解决到位,难以解决的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对制定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补齐短板、健全制度。

(三)化解矛盾。对容易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和问题,要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要深入开展走访、接访等活动,面对面沟通交流、倾听诉求、宣讲政策,积极主动解决好他们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赢得他们对党委、政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四)依法处置。对屡次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仍然存在安全管理隐患的,要从重给予行政处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管控。对重点信访群体和人员,特别是个别息诉后又反复、多次进京上访以及容易产生极端事件的人员,要切实稳控到位,坚决防止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问题和极端事件。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落实重点管控措施,做好病情风险评估,防止引发个人极端事件。对存在风险点、隐患点一时解决不了的重点部位,要切实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实行重点防控,确保不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专项行动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工程、重点工作,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管亲自抓、深入一线、亲力亲为,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局里成立了开展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调度、督导考核。

(二)强化信息报送。每月1日前,各科室、单位将隐患风险排查情况填写《全县开展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工作台账》报局综治办。重大风险隐患、突发性案(事)件随时上报。

(三)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山东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各科室、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负总责;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全力以赴、靠上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要把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处置责任分解细化到具体部门、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保证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对存在风险隐患但未排查出来或排查出来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对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进行责任倒查,直至实施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因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酿成重大事端的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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