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文广新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沂文广新字〔2016〕3号
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文化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文化工作宣传力度,办好“沂水文化信息资源网”,更好地发挥其在交流经验、沟通情况、提供决策依据、促进文化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信息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增强宣传意识,重视信息效果,充分认识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信息上报工作的领导,明确一位具体负责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量化任务,紧盯紧靠,把信息上报工作作为日常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注重质量,报送及时
各单位要及时将在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部署中的创新举措、特色做法、典型经验进行整理,及时上报,要不断提高上报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典型性。要切实把信息员队伍建设作为提高全县文化工作的基础来抓,积极组建一支高素质的信息员队伍,充分发挥其作用,多组稿,组好稿,勤供稿。报送的信息要围绕工作中心,主要包括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文化活动开展、文化人才培养、文化产业发展、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等;报送的信息要经本单位负责人审阅,时效性强的信息原则上不迟于次日下午4点。
三、健全机制,常抓不懈
局属各单位每月至少上报信息4条,各乡镇文化站每月至少上报信息2条。为加强上报信息统计管理,局办公室将安排专人对上报信息进行统计并上传到“沂水文化信息资源网”及其它宣传媒体。同时对上报的信息进行每月一统计,每月一通报,年底纳入年度群众文化工作考核。
四、信息报送要求
每篇信息稿件字数不低于150字,稿件严禁千篇一律。文档、照片、视频要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文广新局办公室邮箱。
邮件信箱:whgzjb@163.com。
联 系 人: 王 剑
沂水县文广新局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