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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whgdxwcbj2251641/2022-000016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16-01-29
发文字号: 沂文广新字〔2016〕3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文广新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1-3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文广新字〔20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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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文广新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沂文广新字〔2016〕3号


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文化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文化工作宣传力度,办好“沂水文化信息资源网”,更好地发挥其在交流经验、沟通情况、提供决策依据、促进文化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信息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增强宣传意识,重视信息效果,充分认识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信息上报工作的领导,明确一位具体负责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量化任务,紧盯紧靠,把信息上报工作作为日常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注重质量,报送及时
各单位要及时将在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部署中的创新举措、特色做法、典型经验进行整理,及时上报,要不断提高上报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典型性。要切实把信息员队伍建设作为提高全县文化工作的基础来抓,积极组建一支高素质的信息员队伍,充分发挥其作用,多组稿,组好稿,勤供稿。报送的信息要围绕工作中心,主要包括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文化活动开展、文化人才培养、文化产业发展、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等;报送的信息要经本单位负责人审阅,时效性强的信息原则上不迟于次日下午4点。

三、健全机制,常抓不懈
局属各单位每月至少上报信息4条,各乡镇文化站每月至少上报信息2条。为加强上报信息统计管理,局办公室将安排专人对上报信息进行统计并上传到“沂水文化信息资源网”及其它宣传媒体。同时对上报的信息进行每月一统计,每月一通报,年底纳入年度群众文化工作考核。

四、信息报送要求

每篇信息稿件字数不低于150字,稿件严禁千篇一律。文档、照片、视频要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文广新局办公室邮箱。

邮件信箱:whgzjb@163.com。

联 系 人: 王 剑

沂水县文广新局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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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联系人:办公室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沂博路693号华信国际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539-225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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