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gxls/2022-0000183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成文日期: 2019-11-11
发文字号: 沂供字〔2019〕19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供销系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1-1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供字〔2019〕19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印发《供销系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供字〔2019〕19号

 

各基层供销社、县直属企业:

 

现将《供销系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供销系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沂消安委【2019】5号)要求,结合系统实际,县社党组决定从即日起到12月底,在全系统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要求,提高监管效能,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水平,坚决确保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

供销系统内的宾馆、饭店、商场、会议礼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12日前)。县社成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领导小组,各企业及所属经营单位要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治理工作职责。

(二)重点整治阶段(11月13日至12月20日)。全面开展专项检查,按照整改难易度以及危害后果,分类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整改,逐步消除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21日至31日)。县社领导小组成立检查小组将进行检查验收,对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针对性研究,完善管理措施,健全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各企业要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及当地乡镇政府的检查验收。

三、检查重点

(一)行政许可。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二)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

(三)电气安全。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电缆井(沟)封堵是否严密;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四)安全疏散。综合性建筑各功能分区间的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区间是否被占用。

(五)装饰装修。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是否采用易燃外墙保温材料,是否违章使用易燃可燃芯材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六)日常管理。单位消防主体责任、各项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是否签订张贴社会单位 《消防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是否每月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是否针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整改期间的管控措施;是否完成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熟练掌握岗位职责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是否存在违规焊割、违规用电、违规用火的行为;营业性场所是否存在超时、超员经营现象;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

(七)值班值守。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24 小时值班,是否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严格落实24 小时值守制度。

(八)其他要求。单位场所是否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高层建筑是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置必要的救生缓降器等辅助逃生装置;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按规定联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是否联入 “智慧消防安全云平台”、安装智慧消防物联设备;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是否依法依规落实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是否落实消防安全 “六加一”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集中检查。各企业要立即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按照职责分工,重点排查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集中排查整治辖区内所属的小旅馆、小饭店、小超市等 “九小场所”。

(二)实施约谈曝光。县社将对工作措施不落实、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依法履职、整改到位,同时督促作出消防安全承诺。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 “回头看”。并适当选取部分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充分发挥强大警示震慑作用。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企业要通过微信、微博、手机短信、楼宇视频、户外视频、宣传橱窗等媒介并结合今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主题,大力宣传各类火灾案例,普及火场逃生、火灾预防的各类常识和技能,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充分依托道路广告牌、居民小区宣传栏等各类广告设施,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公益宣传。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三提示”,鼓励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积极举报身边的火灾隐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吸取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立即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二)强化监管合力。各企业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形成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社会将成立督导组,对各企业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各企业要将本企业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复印件)、专项整治检查情况统计表(复印件)于每月20日前报送县社安全统筹科,县社安全统筹科汇总后报县消防大队。

 

附件:1.沂水县供销社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3.沂水县供销社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沂水县供销社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洪新

副组长:段可友  刘兴会

成 员:孙德华  石乐海  赵太华  贺作京

    赵海霞  高 伟  黄元增  杜纪福

    张 剑  王桂田  冯桂亮  王文生

    黄传杰  黄传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办公室设在安全统筹科,孙德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消防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日期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检查内容


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监督整改单位负责人


事故隐患整改期限


备注:

 

附件3


沂水县供销社系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情况统计表


单位:                                                   填表人:                                               审核人: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所属单位名称 存在隐患 采取措施 是否整改完毕 备注
           
           
           
           
           
           

 

加入“购物车”
政策咨询

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业务室

政策联系人:王舰辉

现场解答地址:临沂市沂水县鑫华路15号

联系电话:0539-22320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