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沂供字〔2019〕10号
各基层供销社、县直属企业: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组织开展的第十八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沂水县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沂安发〔2019〕3 号)要求,为切实组织和开展好2019年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总结以往“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现制定2019年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重点和时间安排
1、活动主题: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2.活动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
3、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各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学习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实施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效等,进一步提振信心、凝心聚力,全力汇聚推进安全发展的强大力量。一是开展集中宣讲。各企业要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结合实际组织一次集中宣讲,上好“安全生产公开课”,采取负责同志带头讲、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讲等形式,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二是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邀请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学者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辅导讲座,并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精准指导,帮助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开展多方位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发放安全知识手册等形式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同时,发动职工利用微信平台分享朋友圈,开展多方位宣传活动,引导广大职工树立安全意识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按照县里统一部署要求,6月14日作为“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日,各企业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同时,各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在宣传咨询活动日,一是制作安全展板、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播放警示教育片、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职业健康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引导广大职工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二是利用企业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宣传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电子显示屏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等方式,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进行广泛宣传。
(三)全力推进“两个体系”建设
进一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增强“两个体系”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重点开展“两个体系”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开展风险辨识,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进行公示公告,制定管控措施,引导干部职工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好隐患排查治理知识,增强对重大危险源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能力。
(四)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沂水县供销社关于印发《全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沂供字[2019]9号)文件要求,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五)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活动
各企业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培训、讲座、座谈等形式,认真学习《安全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六)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活动
一是要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等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和灾害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认真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找出本企业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推动企业及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二是要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都要结合生产经营活动及工艺、设备、岗位等安全风险和危险因素,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规律,对职工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形成制度性做法持续开展下去,从而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融入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职工,切实增强企业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
(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在重点部位和场所,围绕商场、超市、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急逃生、自救互救以及汛期安全等内容,开展一次实战化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活动,查找问题,完善预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各企业要将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方案、演练情况总结和影像资料(电子版)于6月29日前报县社安统科进行汇总上报。
(六)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各企业要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参与“安全沂蒙·爱在心中”安全生产公益微视频(动漫)有奖征集活动,参加第二季度全省安全生产网络知识大赛,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家人叮咛促安全”等群众性活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群众基础,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企业要认真按照县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加强领导,细化分工,做到每项活动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要统筹安排,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以月促年的目的,以年促安。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安全法治宣传、安全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等,加强工作创新,着力发动基层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受众面,务求活动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悬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的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四)统一思想,抓好落实。各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具体行动,为青岛上合组织会议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请各企业于6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活动期间,请联络员每周五17:00前报送本企业本周内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6月14日16:00前报送“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及视频照片等资料(电子版)。“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6月5日和6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社安全统筹科,汇总后报县安委会。
联系人: 杜继福 联系电话:2232014
电子信箱:ysgxt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