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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wsj2251670/2022-0000401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机关: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2-06-24
发文字号: 沂卫字〔2022〕21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互联网+医疗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2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卫字〔202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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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互联网+医疗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卫字〔2022〕21号


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局直各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探索信息互联互通,提高智慧门诊、智慧病房、智慧管理、智慧医院等智慧医疗服务覆盖面,简化就诊流程、降低诊疗成本,向社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切实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提高群众就医体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4日


进一步提升“互联网+医疗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年底前,全县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全部实现分时段预约诊疗,开设互联网医院,检验结果、住院费用、健康体检报告实现手机便捷查询;大力推进诊间结算、床旁结算,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率分别达到 70%、50%;在实现乡镇卫生院全覆盖的基础上,远程医疗服务进一步向村卫生室延伸。探索创新“互联网+远程药学”服务,为患者提供在线药学咨询,指导患者合理用药。通过互联网增强城乡医疗机构协同能力,提升基层医生诊断水平和专业技能。

二、主要任务

(一)拓展智慧化医疗服务

1.智慧门诊。支持身份证、社保卡、电子居民健康卡等实名建档登记,二级以上医院实名就诊率达到 90%以上。网上挂号号源实行全院统一管理,支持网站、移动终端(APP、微信等)、自助设备等多种预约诊疗方式,二级以上医院全面为患者提供门诊分诊、检验、检查、取药、门诊治疗、体检等分诊叫号服务,50%以上医院能为患者提供就诊预约、检查报告等信息推送,提供在线医疗健康咨询、满意度评价,增进医患沟通。全面实现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联等多种支付方式,实现诊间结算、医保一站式结算、移动支付方便患者无现金结算或预存。

2.智慧病房。为患者实名制登记建档、身份识别,提供多种出入院办理方式。建立临床路径与电子病历系统有效集成的临床路径管理系统。80%以上的三级医院通过移动终端实现医生移动查房和移动护理。探索通过移动终端支持药师查房和参与会诊,辅助药师制定药师查房计划,实时分析病人用药安全性和合理性。

3.智慧护理。积极探索创新优化护理流程和护理服务形式,二级以上医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护理质控管理、敏感指标分析、不良事件管理等,提高临床护理所需数据的自动感知、采集能力,强化移动医疗设备、智能终端等护理应用信息体系,提高护理服务质效,减轻护士工作负荷。扩大“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服务,为出院患者、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孕产妇、残疾人、疾病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延续护理服务,年内实现“互联网+护理服务”县区全覆盖。

4.智慧便民。广泛配备使用自助服务设备,为患者提供导诊、挂号、缴费、信息查询、检验检查报告打印等服务,并覆盖门诊区、住院区、急诊区、医技区。为住院提供床旁预交结算、第三方移动预交、自助机预交结算等多种住院预交结算服务。为住院患者提供在线点餐、住院诊疗信息推送、自助打印及出院患者随访管理等服务。

(二)细化互联网诊疗服务

1.提供慢病在线续方服务。设互联网医院的医疗机构要设立互联网慢病门诊,简化网上复诊流程,慢病患者在线提出申请后,医生通过互联网医院随时接诊续方。

2.探索提供互联网和远程药学服务。设互联网医院的医疗机构要探索开设在线药学咨询门诊,指导患者科学合理用药,提供用药知识宣教。有条件的县区和医疗机构探索建立区域性处方审核中心,加强处方调配事中事后监管。

3、鼓励开展 AI 问诊分诊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互联网在线结构化预问诊,提升问诊效率和分诊导诊精准度。探索开展发热患者 AI 分诊服务,引导患者直接前往发热门诊,减少疫情蔓延、医患接触和暴露风险。

4.试点跨院区医疗协同项目。以互联网医院为载体,开展城乡医疗机构互联网协同门诊、医联体双向转诊、检查检验线上预约,丰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医疗服务内涵。

(三)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

进一步发挥县级远程医疗平台作用,在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向村卫生室延伸。继续推进“远程医疗助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统筹全县优质医疗资源面向基层开展远程医学会诊、远程医学教育培训等项目,提高基层医务人员诊疗服务水平。为住院超3日未确诊病因的、危急重疑难病症不能明确病因或治疗有困难的患者提供远程会诊服务。

三、工作安排

(一)报送工作方案。各单位对照“互联网+医疗服务”提升行动,围绕重点任务制定覆盖年度工作目标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工作方案,于5月12日前报县卫健局医政科。随时接受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单位工作计划进行指导并督促落实。

(二)全面推进落实。各单位要明确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计划有序推动工作进展,主要目标任务一月一调度。

(三)从严从实考核。年底前,根据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评价考核,对完不成既定任务目标的单位通报批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互联网+医疗服务”提升行动列入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细化方案,压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对信息化基础设施、医院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等投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工作调度。各单位要加强工作调度和指导,每月1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11 月底报送全年工作开展情况。要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监测和预警,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三)注重总结宣传。各单位要深入挖掘和总结“互联网+医疗服务”提升行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及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措施及成效,典型经验和案例要及时报送,县卫生健康局会将择优上报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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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医政管科

政策联系人张江宁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67号

联系电话0539-2269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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