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沂水县总工会
关于印发《沂水县“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卫字〔2022〕53号
各医疗卫生机构,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全县“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水平,激励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钻研业务、学习本领、锤炼技能,经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现将《沂水县“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沂水县总工会
2022年8月2日
沂水县“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为做好沂水县“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实施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原则
(一)全员动员、广泛覆盖、层层选拔。
(二)传承创新、彰显特色、以人为本、融合发展。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竞赛组织
沂水县“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由沂水县卫健局与沂水县总工会联合举办,沂水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承办。
成立沂水县“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领导工作。活动组委会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总工会分管领导同志共同担任。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科,负责竞赛的统筹协调、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竞赛安排
(一)参赛人员
参赛人员为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中药、营养、膳食等相关专业从业人员。
(二)竞赛形式(见附件1)
竞赛采取笔试、药食同源中药饮片辨识等形式,主要包括中医药膳的理论、药性、配伍和治法,药膳制作技能和药膳现代研究与应用。
(三)竞赛流程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2个阶段。
1.初赛。由县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自行组织,竞赛的具体形式和内容自行确定,医疗机构内“中医药+”营养膳食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每个医疗机构择优推荐1-3名技能优异者参加县级决赛。
2.决赛。县卫生健康局与县总工会负责组织开展决赛。综合成绩前三名的优秀营养膳食从业人员,代表县参加市级“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并授予县级荣誉奖励称号。
(四)时间安排
1.筹备部署(2022年8月5日前)。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总工会制定活动方案,县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活动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初赛阶段(2022年8月10日前)。县域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开展竞赛,选拔人员参加县级决赛,并于8月10日16:00前将推荐人员名单(附件2)报县卫健局中医科。
3.决赛阶段(2022年8月中旬)。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总工会组织开展沂水县“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联合通报比赛结果,确定参加市级比赛人员名单。
四、参赛人员要求
(一)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知识储备。
(二)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正式人员,从事中医、中药、营养、膳食等相关工作满2年以上(以2022年6月30日为准)。
(三)参赛选手须参加本单位药膳技能理论知识竞赛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五、竞赛奖项设置
根据个人理论笔试成绩(占80%)与药食同源中药饮片辨识成绩(占20%)总分,评出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
对获得全县“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参赛选手,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县总工会申报沂水县五一劳动奖章;对获得个人一等奖、二等奖的选手授予县级“金牌药膳指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队伍建设。把开展技能竞赛、普遍提高营养药膳理论和技能水平与加强药膳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以工作需求为引领,实际应用为需求,科学、合理确定重点训练内容,组织开展技能竞赛。通过技能竞赛,增强营养药膳知识储备,规范营养膳食制作流程,重点提高实际操作能力,进一步调动广大营养膳食从业人员积极性,促进技能水平不断提高。
(二)提升覆盖水平。各医疗机构要全面动员、广泛覆盖,确保所有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充分参与县级“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
(三)做好宣传发动。开展全程宣传,发挥“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的持续性影响效应,进一步激励营养药膳相关从业人员参与。
附件1
沂水县“中医药+”营养膳食理论与技能大赛竞赛形式
一、竞赛内容
主要包括中医药膳的理论、药性、配伍和治法,药膳制作技能和药膳现代研究与应用。
二、竞赛形式与流程
本次竞赛共分二个环节:
(一)理论笔试竞赛。
时间1小时,总分100分,以80%计入个人成绩。
(二)药食同源中药饮片辨识。
共辨识20味药食同源中药饮片,时间8分钟,总分100分,以20%计入个人成绩。每答对1味中药饮片(写正名)得5分,答错、字体潦草看不清楚者不得分。
理论笔试由局中医科出题,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安排3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中医药专家阅卷及担任药食同源中药饮片辨识评委。个人综合成绩前三名者,代表县参加市级决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