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民政局
关于同意成立沂水县孟母文化促进会的批复
沂民字〔2016〕11号
沂水县孟母文化促进会筹委会:
你会所报关于成立文化促进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查材料和现场勘察,所报材料齐全有效,场地设施比较完善,已基本具备了成立条件。经研究,同意成立“沂水县孟母文化促进会”。
望协会成立后,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业务单位的监管与指导,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加强对孟母文化的研究探索与宣传弘扬,努力为促进沂水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贡献力量。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