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沂供字〔2016〕46号
各基层供销社、县直各企业: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企业管理工作,结合我系统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
自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开展以来,相继开展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四风”等集中整治活动,各级各部门也先后制定了实施办法和一系列规章制度,着力纠正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吃喝之风等不良习气,这充分彰显了党的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各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央、各级各部门的一系列决策精神,杜绝侥幸心理和等待观望态度,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将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抓好、抓实,确保不出问题。
二、严格措施,完善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当前全系统历史遗留问题多,特殊群体人员、不安定因素多,问题解决难度大,安定稳定压力大,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县社下发的企业财务管理、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等有关制度和规定,制定管理措施,落实完善工作机制,节俭、务实的开展工作:一是强化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控制日常公务支出,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尽量减少通讯、交通等消费性支出。对于必须的公务接待,要完善公务接待函等相关手续,并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减少陪同人员,控制接待费用。严禁公款相互宴请、走访、送节礼等现象发生,坚决杜绝协调费等相关费用支出。二是合理支配收入,岁末年初,对企业收入要统筹兼顾,制定合理支配计划,除企业发展需要外,主要用于解决“两个定补”人员、特困人员的生活补助和行政人员的工作补助等待遇落实问题,用于解决社员股金、集资等债务性问题,最大限度的化解企业矛盾,维持安定、稳定局面。三是杜绝一切奢靡之风,特别是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企业要认真落实上级各部门有关要求,坚决杜绝“两节”期间公款购节礼、送节礼、公款宴请、到上级部门走访等一切不正之风,厉行勤俭节约,切实抓好“两节”期间的廉政工作。四是严格执行非工作日和国家法定节日公车封存制度,严格控制燃油、维修等相关费用支出。五是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彻底消除短期性、应付性的临时思想,将廉政、务实、节俭的工作机制长期、扎实、有效的推进下去。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督查机制
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的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相关人员的监督职能,共同做好企业管理工作。县社将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加大监督监察工作力度,采取不定期抽查与年底全面检查的方式,对企业的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于超出有关规定和不合理的支出,由主要负责人承担,对于顶风违纪、问题较为严重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