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郝凤远同志任职的通知
沂供字〔2016〕40号
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和供销社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好供销合作社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载体作用,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村社共建”工作的意见》(临组发〔2015〕32号)关于“‘示范书记’任职村实现‘两委’干部和基层供销社干部双向交流互挂”的要求,经与夏蔚镇党委协商研究,确定选派部分村“两委”成员到基层供销社任职。现将公布如下:
郝凤远,高桥镇荣仁社区党总支成员徐家荣仁村职能党支部书记,兼任高桥供销社副主任。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