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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gxls/2022-0000071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文机关: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成文日期: 2016-10-29
发文字号: 沂供字〔2016〕40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郝凤远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0-3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供字〔2016〕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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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郝凤远同志任职的通知

沂供字〔2016〕40号


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和供销社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好供销合作社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载体作用,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村社共建”工作的意见》(临组发〔2015〕32号)关于“‘示范书记’任职村实现‘两委’干部和基层供销社干部双向交流互挂”的要求,经与夏蔚镇党委协商研究,确定选派部分村“两委”成员到基层供销社任职。现将公布如下:

郝凤远,高桥镇荣仁社区党总支成员徐家荣仁村职能党支部书记,兼任高桥供销社副主任。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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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业务室

政策联系人:王舰辉

现场解答地址:临沂市沂水县鑫华路15号

联系电话:0539-22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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