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沂水县财政局
关于2017年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服务能力提升流通类改扩建项目专项资金的申请报告
沂供字〔2016〕36号
市供销社、市财政局:
根据全国总社、省、市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按照《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编写大纲的要求,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培育壮大各类为农服务主体为基础,以农业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模式为导向,进一步提高为农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能力,逐步构建起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相结合、综合服务与专项服务相协调的可持续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现结合沂水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将“2017年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服务能力提升流通类改扩建项目”作为具体申报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2017年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服务能力提升流通类改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二、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沂水县许家湖供销合作社。
承担单位负责人:黄传富。
三、项目内容及效益
(一)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类别为流通类。主要内容为利用许家湖斜午为农服务中心建筑物地下室改扩建成2000吨低温恒温库及配套设备,主要贮藏生姜、苹果、蔬菜等果蔬,为周边村庄服务;另外建设相关配套项目电商信息中心,面积为770平方米;建设农产品交易厅一个,面积为1078平方米。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年均新增交易额约为810万元。
(二)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该项目达产后,冷库年周转果蔬能力达到2000吨。农产品交易厅与电商信息中心正常经营,项目生产期年均销售总收入81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53万元,所得税年均13万元,税后利润年均40万元。全部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8.31%,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56年(不含建设期10个月)。项目投资利润率为6.9%,投资利税率9.45%。
2、社会效益
(1)服务当地居民。一是通过改扩建低温冷藏库建设、使当地周围村庄的生姜、苹果、蔬菜等果蔬有了科学的低温冷藏储服务,改善了果蔬储存条件,使农产品得到了提质增效,直接带动农民种植农产品的积极性,直接或间接带动(辐射)周围10个村庄的农民增收。二是本项目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可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本项目带动力强,辐射面积广,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拉动包装、运输,维修等相关产业发展,间接安置富余劳动力150余人。
(2)扩大了供销社影响。沂水县许家湖供销合作社通过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功能提升的建设,得到了当地居民的支持和欢迎,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极大了扩大了供销社在社会上的影响,为下一步供销社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社会基础。
四、资金申请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58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申请上级财政扶持资金280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300万元。
上级财政资金280万元,全部用于许家湖镇斜午为农服务中心功能提升低温冷藏库与农产品交易厅项目建设投资。
以上申请,恳请领导研究批准。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沂水县财政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