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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2-000009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4-18
发文字号: 沂综执发〔2022〕7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建成区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19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综执发〔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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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建成区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综执发〔2022〕7号


各科室中队、局属各单位:

现将《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建成区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4月18日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建成区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升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临沂市城管局《关于开展建成区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建成区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排查消除马路市场、流动摊点等占道经营行为的安全隐患,完成城市建成区马路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堵疏结合、方便公众”的原则,规范管理各类集贸市场,做到“划行归市、秩序井然”;规范设置便民摊点、早夜市的经营区域,做到“限时限地、规范管理”;全面清理临街店铺店外经营、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和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做到“规范经营、让路于民”;全面取缔存在安全隐患的马路市场、早夜市,做到“行商归市,坐商归店”;通过全面规范整治,进一步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三、整治范围

全县建成区范围内,占用主次干道、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的马路市场和各类违规占道经营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调查摸底整改阶段(即日起至4月24日)

按照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城区各中队对管理范围内的马路市场、占道经营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建立马路市场(含流动摊点、店外经营)“直接取缔”、“暂时保留”、“即刻搬迁或转移”的马路市场清单,与分管领导共同分析,制定整治节点计划,报送至局督查科和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班。调查摸底时一并对各类占道经营业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要求经商业户自行整改,同时留存相关视频影像证据(两次未按要求整改的,依法进行证据保存、查封扣押或处罚)。

(二)集中分类整治阶段(4月25日至5月25日)

各科室中队要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建成区的各类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沿街店面店外经营、早夜市不规范经营等行为进行全面集中分类整治。严管街道,一律严禁出现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马路市场等各类影响城市容貌和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其他街道,对流动摊点、店外经营和确需取缔的马路市场,联合属地乡镇(街道)、村街,依法进行全面取缔;对群众确有需要、短时间内无法整改马路市场、早夜市,协调公安交警、属地乡镇(街道)、村街,就近选定拆迁片区、闲置区域、背街小巷或集贸市场等适宜场所,设置临时便民摊点安置交易场所,将周边区域零散流动摊点全部规范到临时便民摊点安置交易场所,限时限地经营,安排人员错时管理。需要县级层面协调设置便民疏导点、推进新建、改扩建农贸市场工作的,及时提报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班,协调自然资源、规划、商务部门、辖区乡镇(街道)、村街共同推进。对已建成市场的区域加强管理,主动对接市场监管、商务、乡镇(街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实施常态化管理,引导周边经营商户有序入市规范经营。整治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会同属地乡镇(街道)、村街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5月26日至12月31日)

在分类整治的基础上,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巩固和提高专项整治的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局督查科将会同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班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相关中队制定持续改进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马路市场反弹。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相关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将该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摆上重要位置,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二)精心组织,保证效果。各科室中队负责人是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区域、按街道分类制定整治节点计划,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在整个整治过程中,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全方位清理整治,达到整治效果。分管领导是该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亲自抓、靠上抓、具体抓,每周进行驻队办公,为中队出谋划策,研究整治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整治活动,确保工作保质保量推进。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步调一致、服从指挥,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局办公室、财务科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法制科提供相关法律支持;宣教科、广告科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及户外大屏、广告栏等载体,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传播城市精细化管理共建共享文明理念;投诉中心要及时了解信访情况,配合相关中队及时化解信访矛盾;数管中心要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指挥平台、无人机空中巡航、远程喊话等数字化技术优势,及时发现违法线索,快速派送到有关部门进行处置。人事科要及时了解推送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相关单位落实;其他单位和科室中队,按照各自职责全力配合做好马路市场治理工作。

(四)加强调度、严格督导。各科室中队要建立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每周四向局督查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班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和问题。局督查科针对整治工作要每周组织一次整治工作点评,同时制定专项考核方案,建立日报告、周通报、月考核制度,会同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班采取日常督导、集中检查、随机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工作,对专项整治推进不力、工作落实不及时、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治效果不佳的科室中队,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处理,对该项工作年度考核落后的科室中队和工作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对工作中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导致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提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附件: 沂水县城区严管街名单.pdf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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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策联系人:法制科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长安南路2号

联系电话:0539-7323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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