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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2-000014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5-17
发文字号: 沂综执发〔2022〕11号 公文类型: 其他
标      题: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2-05-18 效力状态: 失效
统一编号:

沂综执发〔202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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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沂综执发〔2022〕11号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防汛工作,提高防汛抢险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汛期安全度汛,根据沂水县城市防汛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指挥

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指”),负责本局系统防汛工作的指挥与调度。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太安同志任指挥,其他党组成员任副指挥,副科级干部、各科室中队负责人、局属单位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三楼应急指挥中心,李业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洪朔、孟祥伟办公室副主任。

二、任务目标

6月1日至9月30日全天24小时值班。负责做好城市易积水路段的排水防涝和警戒执勤工作。保证雨水篦子等道路排水口畅通、无堵塞。对重点监控路段,根据现场排水和积水情况,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及时疏通下水道、打开雨水篦子(专人盯靠、确保安全)等方式,提高排水能力。负责城市道路两侧排水沟、明渠、月澜湾内河水系清淤、清障和设施维护,确保城市排水畅通。对城市照明路灯、绿化苗木、广告牌匾等公共设施安全度汛情况加强巡查,及时排除险情。

三、职责分工

实行局防指办公室与县城市防指办公室合并办公、分工协调、统筹调度工作机制;局防指和参与县城市防指汛期值班人员一套班子、一体化值班;按照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原则,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一)中队执勤分工。沂城街道中队、龙家圈街道中队、许家湖镇经济开发区中队,按照管辖区分工抓好汛期执勤工作。城区1至6中队负责管理区域内的防汛执勤工作;园林市政中队配合城区一中队开展工作;直属中队配合城区四中队开展工作。

(二)局属单位职责。环卫、园林、公园、公管中心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防汛应急预案,组建防汛力量,及时处置各类险情,确保汛情过后第一时间恢复城市公共秩序和环境容貌。公管中心要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的巡查和维护,负责组建5支应急抢险施工队(每队6人),备齐警示牌、警示带、疏通工具等防汛抢险物资。

(三)组建应急分队。城区1至6中队、直属中队、园林市政中队、经济开发区和许家湖中队、沂城街道中队、龙家圈街道中队在遇有汛情时立即转为防汛应急分队,对城市防汛排涝重点监控路段开展警戒疏导工作。

(四)物资储备保障。局办公室、财务装备科要根据城市防汛工作要求,提前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工作,在紧急防汛期,根据局防指指令,做好临时性应急物资的协调保障工作。一般物资储备于5月底前完成,存放地点:南办公区5号仓库(财务装备科熊晓亮为保管责任人)。局属单位根据防汛工作职责自行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五)信息共享保障。确保信息畅通,实行内涝灾害报告制度,公管中心要及时做好汛情巡查工作,及时向局防指报告城市内涝相关情况(公管中心孟祥伟负责);一线科室中队在执勤中发现内涝情况随时向局防指报告。局办公室负责对接气象、应急管理、水利、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落实信息共享机制。局宣教科要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发声回应舆论关切,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

四、应急处置

(一)险情报告。局属各有关科室中队、二级单位管理范围内的重点防洪排涝设施及其他处所发现险情,要第一时间向局防指办公室报告,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果断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险情发生。

(二)抢险救援。出现险情时,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局防指的统一指挥下,及时有效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适时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组织开展抢修被损坏的路灯、桥涵、排水、供气等公共设施,尽快排除险情,恢复城市公用事业保障。

(三)紧急状态。在紧急防汛期,局防指在调用防汛抢险应急分队的同时,视情况组建新的防汛抢险队伍用于抢险救灾工作。

因工作岗位调整的,由新任人员接替防汛工作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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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策联系人:刘政军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长安南路2号

联系电话:0539-597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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