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沂综执发〔2022〕21号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的要求,切实解决影响学校周边环境秩序的突出问题,创造环境一流、秩序井然的新面貌,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整治影响学校周边环境的流动摊点、车辆乱停、渣土扬尘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长效工作机制的原则,严管与劝导并重,执法与服务同步。通过治理,使城区各个校园及周边环境有较大改善,面貌有较大改观,文明形象有较大提升。
二、整治区域
城区各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环境。
三、整治重点
(一)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占道经营。针对校园周边占道经营、临街店铺跨门经营和流动摊点等行为,采取措施,实施疏导、规范和整治,坚决取缔其经营行为。
(二)加强违法停车的整治查处。加强校园周边停车秩序管理,在上学、放学期间车辆停放高峰期,加大巡查力度,引导市民规范停车,严禁车辆占用人行道停放,确保教师、学生安全通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三)规范学校周边各类施工现场。着力规范学校周边建设施工,坚决杜绝周边违法施工造成对学习的影响,依法查处运输建筑垃圾车辆撒漏行为,确保学校周边道路整洁顺畅。
四、工作内容
(一)制定方案,明确重点。为确保整治效果,各城区要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科学部署,将学校周边占道经营、流动摊点、违章停车、建筑工地施工扰民、乱发传单等作为整治重点,坚决规范和取缔。
(二)加强巡查,防治结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城区中队要加大对辖区校园周边的巡查力度,加强上学、放学高峰时段的定点值守,及时劝导和纠正占道经营、流动摆摊等行为,杜绝乱发传单等,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整洁和交通秩序。
(三)不间断开展点对点集中专项整治。结实各中队工作实际情况,依托智慧城管平台加强进行每天问题视频派单处理,提高发现率和处理率。同时针对难点问题,组织统一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采取点对点整治方式,逐个推进,逐个攻破。对摊贩集中、容易回潮的重点、难点校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提高巩固整治工作。
(四)完善校园周边环境硬件设施。要进一步加大与职能部门对接沟通,特别是协同交警部门,对条件允许的校园周边路段通过设置单行线、安装电子监控、缩减路面停车泊位、设置禁示桩、护栏等办法,对条件成熟的路段报请建设、规划、交通等部门实施人行道改造,努力缓解路面交通拥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城区中队要快速反应,迅速拿出具体的整治方案,精心组织,快速启动。中队长要靠前指挥,亲自指挥,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任务、责任、人员、进度、时限“五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学校周边违法经营者、周边商家,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要借势而为,督促落实校园周边商家“门前五包”责任制,张贴整治通知,下发整改通知,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三)真抓实干,立足实效。要通过不间断的集中整治、高频率的巡查执法、定人看守的驻点管理,强化早、中、晚学校学生上学放学时段的管理,使无证商贩无机可乘,对不听劝阻、逾期不改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四)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在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越是任务重、时间紧,越是要坚持严格、规范的标准和要求,公正、公开、公平执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应用法规条文准确、操作规范,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五)加强联系,协同配合。校园周边地区环境整治,涉及学校、公安、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各中队要进一步加强与校方的沟通,取得学校的支持,明确学校的责任,善于利用校方的力量共管共建,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整洁、秩序稳定。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