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统计局
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沂统字〔2022〕11号
杨传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调整小麦、玉米等农作物单产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粮食作物的单产数据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取得,经济作物的单产数据采取全面调查的方式取得。从我县情况看,粮食作物的单产数据是通过调查20个样本村、60个样方地块内的粮食作物的单产数据,依据相关抽样规则和代表权数计算汇总,并结合卫星遥感数据和部门行政资料科学推算取得的;经济作物的单产数据是通过全县386个行政村居的经济作物面积和产量数据,逐级汇总取得的。因此主要农作物的单产数据能够反映我县实际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单产数据质量,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力做好2022年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2022年将在全国范围开展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为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本次样本轮换工作,确保新样本网点的代表性,县统计局将严格按照《2022年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抽选出符合精度要求,代表性好,易于现场调查,利于样本维护,能够稳定使用,满足省级及国家产粮大县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与产量调查需求的样本,并在2023年正式启用。
二、进一步规范数据采集流程
县统计局在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同时提前谋划、精心组织推动农业产量统计调查工作落实落细。一是加强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增强基层农业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二是建立完善《沂水县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及评估管理办法》《沂水县农村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确保真实、准确反映全县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成果。
三、进一步提升农业产量统计调查能力
坚持线上线下指导相结合,努力建立一支业务精湛的农业统计调查队伍。一是“教其所需”,加强与基层农业统计人员沟通联系,通过实操演示录制微视频、即时实际案例解析等形式,详细讲解指标含义、报表填报、操作流程等内容,达到深入浅出的培训效果。二是“补其所缺”,结合联网直报平台填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解答基层农业统计人员在调查中遇到的疑点、难点,破解实际操作中的薄弱环节,填补工作中的缺口。
四、进一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一是严格遵守粮食作物坚持实割实测和经济作物村级起报、逐级上报原则,做到数出有据,责任明确。要求乡镇农业统计人员严格把好数据初审关;县级农业统计人员运用联网直报平台复审,对异常数据重点评估剖析,实时反馈求证。二是重点关注主要经济作物产量的趋势,通过增设审核关系,实现“当季、季度累计、上年同期”三期数据的实时对比,围绕面积、产量增减幅度波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剖析,精准把握调查数据质量。
五、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强与国家统计局临沂调查队、市统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其他涉农部门的沟通交流,通过不定期召开农业生产形势研判座谈会,及时掌握农业生产新情况,前瞻性科学分析当前农业生产形势和发展趋势。
感谢您对全县农业统计工作的支持!
沂水县统计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