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重点贫困村建立卫生保洁制度目标工作方案
沂执发〔2016〕9号
一、目标任务
在重点贫困村建立完善“户集、村收、镇运”的环卫保洁体系,保证有卫生保洁制度、有保洁员、有卫生设施,使重点贫困村达到村容整洁、庭院卫生,“五堆”清理、摆放整齐有序。
二、工作节点计划
2016年全部重点贫困村完成“户集、村收、镇运”环卫保洁体系建立,按标准配备保洁员、垃圾桶(箱),建立卫生保洁制度,进一步规范提升整体保洁质量。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模式。建立完善“户集、村收、镇运”的模式,由村民将垃圾倾倒至固定垃圾收集点,村保洁员负责将村内整体保洁工作,乡镇配备清运车辆定期对垃圾桶进行清理。
(二)完善保洁制度。建立卫生保洁制度,进一步明确村两委、村级保洁员、村民的职责,做到标准统一。在每个村设立保洁员公示栏,让村民了解保洁员信息及工作职责。
(三)集中整治。各村居从自身实际出发,组织全方位、大规模的农村存量垃圾集中整治活动,主要清理以柴堆,粪堆、垃圾堆为主的“五大堆”,彻底清除重点水域(塘坝、河道、穿村干渠)及公路沿线常年积存的垃圾,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完成清理后,保洁员进行日常保洁,确保村内卫生整洁。
(四)保洁员配备。按照每400口人设1名保洁员(有集贸市场或者河道的村庄根据需要增设,保洁员聘用优先考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并确定1名村干部兼任环卫监督员,搞好村庄辖区环卫保洁的监管,
(五)垃圾桶配备。各村居根据人口分布、人口数量、垃圾量等因素在合理位置设置垃圾桶,以满足居民投放垃圾需求(按照每10户配置一个的标准设置;使用3立方移动方箱的村居要按1000口人设1个的标准设置,不足1000口人的村居和自然村至少设1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环卫处具体负责重点贫困村卫生保洁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乡镇环卫所和重点贫困村(居)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本村(居)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改善村容村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加大宣传,齐建共管。卫生保洁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要充分利用横幅、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向村民大力宣传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村民的积极性引导好、发挥好。
(三)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要健全卫生保洁制度、保洁员公示栏、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镇村一体、逐级考核机制和属地负责、“门前三包”责任体系,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四)督查考核,严格奖惩。通过明察、暗访、通报、媒体曝光等多种形式,对重点贫困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保洁人员队伍建设、保洁制度建设、垃圾收集转运、保洁员上岗率、保洁效果等方面进行督查。
沂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