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民政局
关于同意成立沂水县勤正慈善基金会的批复
沂民字〔2017〕14号
山东勤正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所报关于申请成立勤正慈善基金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查材料和现场勘察,所报材料齐全有效,场地设施比较完善,已基本具备了成立条件。经研究,同意成立“沂水县勤正慈善基金会”。望基金会成立后,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管与指导,严格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章程》开展活动,积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弘扬社会正能量,努力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基金会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沂水县民政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