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民政局
关于同意成立沂水县武术协会的批复
沂民字〔2017〕25号
沂水县武术协会筹委会:
你会所报关于申请武术协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查材料和现场勘察,所报材料齐全有效,场地设施比较完善,已基本具备了成立条件。经研究,同意成立“沂水县武术协会”。望协会成立后,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管与指导,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章程》开展活动,积极加强自身建设,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不断弘扬武术文化与武术运动精神,大力推动武术运动的普及与提高,努力为建设体育强县做出积极贡献。
协会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沂水县民政局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