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xmzj2251582/2022-0000225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发文机关: 沂水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17-01-04
发文字号: 沂民字〔2017〕5号 公文类型: 批复
标      题: 沂水县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沂水县杏林中医协会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7-01-04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沂民字〔2017〕5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沂水县民政局

关于同意成立沂水县杏林中医协会的批复

沂民字〔2017〕5号


沂水县杏林中医协会筹委会:

你会所报关于成立中医协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查材料和现场勘察,所报材料齐全有效,场地设施比较完善,已基本具备了成立条件。经研究,同意成立“沂水县杏林中医协会”。

望协会成立后,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管与指导,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积极加强自身建设,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中医中药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不断弘扬中医文化,努力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沂水县民政局

2017年1月4日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