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hjbhj2251442/2022-0000270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16-06-15 |
发文字号: | 沂环发〔2016〕21号 | 公文类型: | 方案 |
标 题: |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沂水县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16-06-16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沂水县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沂水县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环发〔2016〕21号
各乡镇(街道)环保办,沂水经济开发区环保办,沂蒙风情旅游景区环保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统一部署,为全面掌握全县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实际情况。现将《沂水县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调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15日
沂水县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调查实施方案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现状,建立健全全县固废和危化品环境管理数据库,加强环境风险管控,确保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的部署要求,摸清底数、强化管理,为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二、调查目标
1、基本掌握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区域分布等情况;
2、基本掌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数量、行业及区域分布特征等情况;
3、掌握危险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
4、摸清危险废物转移方式、流向;
5、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名单;
6、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档案和数据库;
7、基本掌握重点环境管理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环境管理现状;
8、建立重点环境管理危化品企业环境管理档案和数据库;
9、为核算、建立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生源污染系数提供技术支持;
10、为开展危废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在线监控、动态监管提供技术、资料和信息支持;
11、为开展危化品环境管理登记提供借鉴。
三、调查基准时间、主体与范围
本次调查基准年为2015年。
调查主体为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以下简称各乡镇)
调查范围为各乡镇辖区单位及招商引资项目中所有产生、收集、贮存、利用、运输、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企事业单位及生产、使用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
四、调查对象及内容
调查对象:产生固体废物的工业企业,卫生医疗单位,院校、科研单位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运输、处置企业。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单位基本情况。主要有企业信息、原辅材料管理、生产装置管理等;二是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及中间产物或副产品的产生情况。主要填报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及废弃物类别、危险特性;产生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及废弃物的工序及产生数量、综合利用与贮存或处置数量;生产工艺中各种中间产物、副产品的产生数量、特性等;三是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处置情况。主要填报固体废物贮存、利用、转移、处理处置情况。
1、产生固体废物的工业企业:包括机械加工及电镀业、金属冶炼与铸造及热处理业、塑料橡胶树脂油脂化学生产及加工业、印刷与纸浆生产及纸加工业、纺织印染及皮革加工业、化工原料及石油产品生产业、医药及农业生产业、电池使用及制造业、玻璃及玻璃制品加工业、电子电气设备制造业、金属非金属矿采选等行业及其他行业。
2、卫生医疗单位:包括医院、诊所、计划生育部门、医疗教学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主要控制医疗、预防和保健三个环节中产生的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等5大类15小类医疗废物。
3、废物处理业:包括焚烧、填埋、化学处理、拆解等处理厂、污水集中处理厂、经营国家限制进口可做原料废物加工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含有重金属或有害废物的污泥及废药剂、焚烧残渣及废气净化收集的有害粉尘、加工国家进口可做原料废物的残余物等。
4、经营活动:日常工作或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含有危险化学品的企事业单位,包括:科研检测、院校化验室、摄影影视业。
5、生产、使用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包括生产、使用列入环保部《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中84种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五、调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调查分为准备、实施、核查、录入四个阶段。具体安排为:
(一)准备阶段(2016年6月17日-6月25日)
各乡镇环保办制定调查方案,配置专门调查人员,制定全面的调查单位名单。县环保局对乡镇专门人员进行系统录入培训。
实施阶段(2016年6月26日-7月10日)
各乡镇环保办要深入本乡镇所有调查单位指导填报固体废物与危险化学品调查明细表(附件1),对所填报内容逐项逐条进行审核,并进行确认。填报单位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数量、去向及处置方式等;生产、使用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填报危险化学品申报登记表。
(三)核查阶段(2016年7月11日-7月20日)
各乡镇环保办将调查明细表报县环保局对应包扶科室,包片分管领导与各包扶科室对乡镇提交材料进行核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乡镇进行整改,确保无错报、虚报、漏报等情况。
2016年7月20日前,各乡镇环保办将调查报告报送县环保局。调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1、工作概述;2、调查对象和范围的基本情况;3、调查的组织形式;4、调查结果分析;5、存在的问题;6、工作意见建议。
(四)录入阶段(2016年7月21日-7月31日)
各乡镇在核查通过后由明细表审核人员登录山东固废调查系统进行系统录入,录入内容要准确全面无遗漏。县环保局将对各乡镇录入情况进行审核。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固体废物与危险化学品调查工作,成立专门工作组,责任落实到人。深入相关调查单位了解实际情况,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强化督导考核。县环保局对各乡镇调查情况进行核查,及时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并将调查结果及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于调查工作滞后、调查结果不准确全面的乡镇实施通报批评、公开约谈、挂牌督办,不予拨付相应的环保治理资金,并取消评先树优资格,情节严重者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联系人:马纪鹏 联系电话:18763794435
附件:1.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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