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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hjbhj2251442/2022-0000264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关: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成文日期: 2016-05-06
发文字号: 沂环发〔2016〕14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5-0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环发〔2016〕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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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沂环发〔2016〕14号


各乡镇(街道)环保办,沂水经济开发区环保办,沂蒙风情旅游景区环保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近期,全国连续发生多起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处置典型案件,危害严重,引起了媒体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全面加强全县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进一步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范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源头管控,严肃整治危险废物违规问题,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回头看”专项行动。

一、工作内容

(一)对摸底调查情况开展“回头看”。根据《沂水县2016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沂环发〔2016〕13号)文件要求,4月份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以下简称各乡镇)开展了全面排查摸底。从各乡镇环保办上报情况来看,个别乡镇存在少报、漏报或瞒报情况。在本次“回头看”专项行动中,各乡镇要按照要求对所辖范围内的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进行重新梳理,确保排查工作无遗漏、无死角。

(二)对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环节开展工作,一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实际产生种类和数量与环评的相符性。对数量差距较大、去向不明的,通过物料衡算、类比等方式确定实际产废情况,查找是否存在非法处置利用等问题。对于种类与实际不一致的,对照现行的环保管理要求和危险废物名录等文件,查找环评是否存在将危险废物错误定性为一般废物或副产品等问题。二看危险废物(中间过程产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情况,特别是实际流向是否存在与审批要求不一致、中间过程产物是否存在擅自处置或者倾倒等问题。三看危废重点监管源的日常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整改要求未落实、违法行为未查处、危废乱堆乱放、未按规定运输危险废物及自行处置利用不规范等问题。四看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情况,相关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安全处置要求是否存在未落实到位等问题。五看对涉及危险废物信访举报调查处理情况,是否存在对举报事项未核实清楚、违法行为未查处到位、提出的整改措施未执行到位等问题。六看各乡镇、重点工矿企业废弃河道、厂房、坑塘等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堆存、填埋危险废物等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认清目前形势,增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目前我县化工、医药、电镀、机械等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数量多、产量大,个别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思想上重视不够,危险废物管理意识薄弱,风险意识差,对危险废物产生数量、流向和管理现状底子不清,甚至个别企业片面追逐经济利益,非法倾倒、擅自处置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已经成为全县环保工作的短板。各乡镇及有关企业一定要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作为保障环境安全的重要内容,作为维护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提高认识,把握机遇,全面推进全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企业是危险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度,各有关企业要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构建完整的组织管理网络体系(具体到人),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各乡镇要对所辖范围内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进行专人包扶,明确企业具体包扶人员,并由一名班子成员作为分管领导具体专项负责。各乡镇将包扶分工情况、组织领导分工正式文件于2016年5月10日前报县环保局固废与土壤环境管理科。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各乡镇、企业要结合摸底排查工作,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环境管理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期限和要求,实行逐一销号制度。县环保局将会同公安部门加大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检查力度,对排查出的企业危险废物不规范处置等问题,将严格按照《沂水县2016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落实惩罚措施。对违法行为,除限期整改外,将依法从重从严从快严厉处罚;对于整改后仍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安全贮存处置利用的,将坚决停产整治;对危险废物非法处置或去向不明涉嫌犯罪的,将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各乡镇将摸底排查情况及问题整改清单于2016年5月31日前报县环保局固废与土壤环境管理科。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各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要及时公开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示展板、网站等各种方式公开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情况,同时本次“回头看”专项排查与企业环保信用评级挂钩。专项行动结果将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马纪鹏 联系电话:2256719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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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政策联系人许涛

现场解答地址东一环路18号

联系电话0539225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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