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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hjbhj2251442/2022-0000260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关: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成文日期: 2016-02-23
发文字号: 沂环发〔2016〕7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沂水县环境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2-2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环发〔20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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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沂水县环境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环发〔2016〕7号


各乡镇(街道)环保办,沂水经济开发区环保办,沂蒙风情旅游景区环保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2月4日刘贤军书记在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动员大会上讲话要求,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临沂市环境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环发[2016]20号)和《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沂政办发[2015]82号)的相关要求,制定了《沂水县环境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2016年2月23日


沂水县环境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环境安全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根据《临沂市环境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临环发[2016]20号)和县政府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集中排查,重点攻坚,铁腕整治,深入开展环境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切实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筑牢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积极配合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严格项目准入,强化环保执法,加大巡查、暗查频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三、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一)严格环评审批,提高化工项目准入门槛,严格履行项目准入,从源头控制新增高风险化工项目。提高化工项目准入门槛,新建化工项目一律进入化工园区,化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已核准(备案)的项目,必须在通过安全审批、环保和水资源论证、节能评估和审查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化工园区边界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隔离带,并适当设置绿化带,隔离带内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未达到要求的,暂停审批化工项目。化工园区内企业在满足相邻企业安全距离的同时,应综合考虑区域内企业总体布局和数量,实施总量控制,降低区域风险。化工园区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运行不正常的,暂停审批区内除安全隐患治理、环境污染治理以外的化工项目。(责任领导:李培云,责任科室:管理科,责任人:解晓敏)

重点任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配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对违法行为及时配合查处到位。(责任领导:何法淞,责任科室:监察大队,责任人:刘克涛)

重点任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配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坚持生态文明建设,配合生态环境修复。(责任领导:虢新利,责任科室:生态科,责任人:李文献)

重点任务完成时限:2016年3月底前。

配合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次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故,立即进行现场监测,判定环境污染程度并提出现场处置方案。化工园区安装环境在线检测系统。(责任领导:虢新利,责任科室:监测站、监控中心,责任人:丁兆成、牛司海)

重点任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配合危险化学品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化工园区建立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督促加强化工园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设施建设,构建功能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责任领导:何法凇,责任科室:应急中心,责任人:牛继宗)

重点任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配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行综合评估,督促化工园区与企业合法、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责任领导:虢新利,责任科室:污控科(固废科),责任人:孙海慧)

重点任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七)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配合质监部门对全县所有常压锅炉使用单位和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责任领导:虢新利,责任科室:监测站,责任人:丁兆成)

重点任务完成时限:2016年3月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组织机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切实负起环境安全排查治理的监管责任,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局办公室。

(二)强化配合检查。积极配合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与安监、公安等多个部门联合行动,对检查和督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生产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切实跟踪落实整改;严重危及环境安全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改,杜绝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使企业进一步增强对环境安全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的认识,自觉抓整改、上水平、保安全、促发展,鼓励有奖举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应急调查处理科

政策联系人于松华

现场解答地址东一环路18号

联系电话0539225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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