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商务局
关于沂水平安顺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等2家二手车流通企业确认备案的报告
沂商务字〔2021〕36号
市商务局: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及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规范二手车流通企业备案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鲁商字[2021]85号)文件规定,我局对沂水平安顺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和临沂鼎泰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的备案材料进行了核查。
经审核,沂水平安顺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和临沂鼎泰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根据鲁商字[2021]85号文件规定完善了备案所需材料,现将相关材料上报,请予以备案。
专此报告。
沂水县商务局
2021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