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财政局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关于印发《沂水县2022年促进旅游消费提振旅游市场实施办法》的通知
沂文旅促发〔2022〕11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沂水县2022年促进旅游消费提振旅游市场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沂水县财政局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2022年6月10日
沂水县2022年促进旅游消费提振旅游市场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扩大内需,刺激沂水旅游消费,积极做好新形势下旅游市场工作,推动沂水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本年度促进全县旅游消费提振旅游市场,制定如下办法。
一、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一)设立“沂水旅游发展奖”,加强品牌创建奖补
1.A级旅游景区创建。2022年每成功创建1个3A级旅游景区,给予10万元奖励补助;每成功创建1家4A级旅游景区,给予30万元奖励补助。
2.星级饭店创建。每成功创建1个三星级饭店,给予10万元奖励补助;每成功创建1个四星级饭店,给予30万元奖励补助。
3.A级旅行社创建。每成功创建1个3A级旅行社,给予2万元奖励补助;每成功创建1个4A级旅行社,给予10万元奖励补助。
4.旅游民宿创建。每成功创建1个三星级民宿,每个床位一次性补贴1000元,最高给予2万元奖励补助;每成功创建1个四星级民宿,每个床位一次性补贴1500元,最高给予4万元奖励补助;每成功创建1个五星级民宿,每个床位一次性补贴2000元,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补助。
(二)加强业务培训
2022年下半年,由县文旅部门对全县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开展不少于3次的免费培训,提升旅游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发放沂水旅游消费券、开展惠民活动
(一)发放旅游消费券
结合省、市文化旅游惠民季活动,定期开展文化旅游消费促销专项活动。采用政府补贴,企业让利的形式,年内发放70万元沂水旅游消费券。
发放时间:2022年6月至10月。
(二)开展惠民活动
鼓励各收费旅游景区开展“周末免费游**”、“一元限购**门票”等阶段性惠民活动,对开展活动的旅游企业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活动期间接待游客人数总量的门票半价给予补贴,每次活动的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万元,每家景区年内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共计补贴50万元,按申报时间,补完为止。
补贴依据:优惠门票须通过景区官方微信平台、抖音号或各大OTA平台进行预约,后台数据将作为补贴依据。
三、搞好旅游营销宣传
(一)鼓励高端媒体宣传
2022年6月至10月,旅游企业在国家级、省级媒体开展新闻视频、稿件刊登等相关宣传,累计满10次以上的(包含10次),一次性奖励2万元(同一则视频、同一篇稿件,在不同媒体发表的算为1次)。
(二)创新宣传推广案例
凡是旅游企业宣传营销相关工作经验,被国家、省、市文旅部门作为案例或典型进行推广的,每个案例奖励1万元。
本办法由沂水县财政局和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解释,自2022年6月10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