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关于充实完善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文旅促发〔2022〕10号
各科室,各旅游企业:
按照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充实完善了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将调整后的《沂水县旅游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2022年4月21日
沂水县旅游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筑牢防线,确保游客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推动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5+1”(点上要控住、面上要深挖、源头要严防、资源要保障、责任要落实,工作要统筹兼顾)工作思路,落实“五到位一保障”(定期核酸检测到位、员工健康管理到位、防护措施到位、应急物资到位、防疫知识培训到位,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要求,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应急处理和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规范做好疫情报告、控制、救治等工作,保障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全县旅游市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高度重视、积极应对。按照“三管三必须”(管生产必须管疫情防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管发展必须管疫情防控)原则,各科室、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快速反应,积极应对。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县旅游行业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加强配合、联防联控。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工作的各科室、旅游企业,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开展联防联控,协同应对。
三、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高仲平 主任
副组长:宋贵宝 副主任
李 强 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张 勇 综合业务室负责人
杨 磊 产业发展室负责人
王存东 资源开发室负责人
周彦君 市场开发室负责人
张 波 市场管理室负责人
张景森 商品开发室负责人
尹续庆 专职党务工作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日常综合协调工作由市场管理室负责,相关科室具体负责业务范围内的疫情防控指导协调工作,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设三个工作机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张勇、张景森负责),宣传组(周彦君、尹续庆负责),防控指导组(王存东、张波、杨磊负责)。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对业务范围内的疫情防控指导协调工作负直接责任。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办公室主任负责突发事件上报工作,对接联系县疫情指挥部,安排布置应对处置工作,督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履行好工作职责。办公室成员承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参与旅游行业领域疫情防控指导协调工作。各科室要加强值班值守,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服从中心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要求负责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3、综合协调组职责。负责中心机关日常疫情防控管理服务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涉疫情防控的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信访、应急、值班、综合性文字起草等工作;做好中心在职人员健康状况核查;开展好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消毒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经费;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宣传组职责。负责旅游行业组织开展的市场营销、节庆、会展等活动的疫情防控指导协调工作;指导旅游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氛围营造;做好旅游企业应对疫情防控采取限流、闭园等信息发布工作的指导,及时转发、推送、上报相关信息;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防控指导组职责。负责A级景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景区落实最大承载量公示制度(具体由资源开发室落实);负责星级饭店、旅行社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组织或督促旅游企业开展疫情防控会议、培训、演练等活动(具体由市场管理室落实);负责红色旅游、研学旅游等业态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具体由产业发展室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旅游企业工作职责
1、旅游景区。规范入口管理。认真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在显著位置公示本单位“沂码通”,指导所有进景区游客扫码登记身份信息,确保不漏一人。严格落实游客入园验码、测体温、规范佩戴口罩等要求。场所全面彻底消杀。各类室内场所、物品和环境要加强消毒,特别是游客高频使用的设施设备,做到消毒全覆盖,不留死角空白,同时须配备足量免洗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建立卫生消毒登记台账、防疫物资登记台账,确保及时准确记录。做好秩序维护。在容易引发游客聚集的部位,设立志愿服务岗,引导游客遵守“一米线”有序排队。所有景区员工随时对不规范佩戴口罩的游客进行文明提示,引导游客随时戴好口罩。加强防疫知识宣传,要利用电子屏、宣传画、条幅或广播等方式,引导游客遵守防疫规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应急预案,正式文件印发实施。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建立演练档案。强化员工健康管理。要每天进行员工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严禁工作期间员工不戴口罩、抽烟、随地吐痰等现象。组织员工每七天做一次核酸检测,建立全员核酸检测登记台账。
2、旅行社。严禁到中高风险地区开展团队旅游业务。暂不接待省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游客。
3、星级饭店。严格落实进门前扫码、测体温、戴口罩、消毒等防疫要求,在前台等宾客聚集区域设置并执行好“一米线”,引导宾客规范佩戴口罩。对入住登记的宾客核对其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住宿2天及以上的宾客,从入住第二天起每天组织宾客进行核酸检测。合理安排对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加强对床单、毛巾、茶杯等客用品和宾客使用频次高的设施设备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在客房及公共区域提供足量的免洗消毒液。 严格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推荐使用公勺公筷,提醒就餐时保持距离,非就餐时佩戴口罩。
四、应急处置
按照《沂水县旅游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落实相应防控措施。一旦发现行业内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县疫情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及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加强与卫健、疾控、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工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二)落实问题整改。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隐患问题排查工作,建立隐患清单。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完善,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步骤、时间节点,建立隐患整治台账,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管控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三)强化应急值守。各企业要做好值班值勤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重要部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反馈应急事件发生及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