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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lyj2265584/2022-0000055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机关: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成文日期: 2022-04-21
发文字号: 沂文旅促发〔2022〕10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充实完善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2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文旅促发〔20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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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关于充实完善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文旅促发〔2022〕10号


各科室,各旅游企业:

按照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充实完善了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将调整后的《沂水县旅游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2022年4月21日


沂水县旅游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筑牢防线,确保游客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推动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5+1”(点上要控住、面上要深挖、源头要严防、资源要保障、责任要落实,工作要统筹兼顾)工作思路,落实“五到位一保障”(定期核酸检测到位、员工健康管理到位、防护措施到位、应急物资到位、防疫知识培训到位,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要求,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应急处理和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规范做好疫情报告、控制、救治等工作,保障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全县旅游市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高度重视、积极应对。按照“三管三必须”(管生产必须管疫情防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管发展必须管疫情防控)原则,各科室、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快速反应,积极应对。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县旅游行业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加强配合、联防联控。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工作的各科室、旅游企业,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开展联防联控,协同应对。

三、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高仲平 主任

副组长:宋贵宝 副主任

李 强 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张 勇 综合业务室负责人

杨 磊 产业发展室负责人

王存东 资源开发室负责人

周彦君 市场开发室负责人

张 波 市场管理室负责人

张景森 商品开发室负责人

尹续庆 专职党务工作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日常综合协调工作由市场管理室负责,相关科室具体负责业务范围内的疫情防控指导协调工作,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设三个工作机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张勇、张景森负责),宣传组(周彦君、尹续庆负责),防控指导组(王存东、张波、杨磊负责)。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对业务范围内的疫情防控指导协调工作负直接责任。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办公室主任负责突发事件上报工作,对接联系县疫情指挥部,安排布置应对处置工作,督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履行好工作职责。办公室成员承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参与旅游行业领域疫情防控指导协调工作。各科室要加强值班值守,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服从中心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要求负责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3、综合协调组职责。负责中心机关日常疫情防控管理服务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涉疫情防控的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信访、应急、值班、综合性文字起草等工作;做好中心在职人员健康状况核查;开展好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消毒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经费;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宣传组职责。负责旅游行业组织开展的市场营销、节庆、会展等活动的疫情防控指导协调工作;指导旅游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氛围营造;做好旅游企业应对疫情防控采取限流、闭园等信息发布工作的指导,及时转发、推送、上报相关信息;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防控指导组职责。负责A级景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景区落实最大承载量公示制度(具体由资源开发室落实);负责星级饭店、旅行社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组织或督促旅游企业开展疫情防控会议、培训、演练等活动(具体由市场管理室落实);负责红色旅游、研学旅游等业态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具体由产业发展室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旅游企业工作职责

1、旅游景区。规范入口管理。认真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在显著位置公示本单位“沂码通”,指导所有进景区游客扫码登记身份信息,确保不漏一人。严格落实游客入园验码、测体温、规范佩戴口罩等要求。场所全面彻底消杀。各类室内场所、物品和环境要加强消毒,特别是游客高频使用的设施设备,做到消毒全覆盖,不留死角空白,同时须配备足量免洗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建立卫生消毒登记台账、防疫物资登记台账,确保及时准确记录。做好秩序维护。在容易引发游客聚集的部位,设立志愿服务岗,引导游客遵守“一米线”有序排队。所有景区员工随时对不规范佩戴口罩的游客进行文明提示,引导游客随时戴好口罩。加强防疫知识宣传,要利用电子屏、宣传画、条幅或广播等方式,引导游客遵守防疫规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应急预案,正式文件印发实施。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建立演练档案。强化员工健康管理。要每天进行员工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严禁工作期间员工不戴口罩、抽烟、随地吐痰等现象。组织员工每七天做一次核酸检测,建立全员核酸检测登记台账。

2、旅行社。严禁到中高风险地区开展团队旅游业务。暂不接待省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游客。

3、星级饭店。严格落实进门前扫码、测体温、戴口罩、消毒等防疫要求,在前台等宾客聚集区域设置并执行好“一米线”,引导宾客规范佩戴口罩。对入住登记的宾客核对其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住宿2天及以上的宾客,从入住第二天起每天组织宾客进行核酸检测。合理安排对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加强对床单、毛巾、茶杯等客用品和宾客使用频次高的设施设备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在客房及公共区域提供足量的免洗消毒液。 严格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推荐使用公勺公筷,提醒就餐时保持距离,非就餐时佩戴口罩。

四、应急处置

按照《沂水县旅游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落实相应防控措施。一旦发现行业内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县疫情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及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加强与卫健、疾控、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工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二)落实问题整改。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隐患问题排查工作,建立隐患清单。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完善,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步骤、时间节点,建立隐患整治台账,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管控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三)强化应急值守。各企业要做好值班值勤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重要部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反馈应急事件发生及处理情况。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政策联系人张勇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69号

联系电话0539-2265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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