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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3-000108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6-13
发文字号: 沂环发〔2017〕29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沂水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6-1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环发〔2017〕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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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沂水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的通知

沂环发〔2017〕29号


各乡镇(街道)环保办、经济开发区环保办、沂蒙风情旅游景区环保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鲁环明传〔2017〕109号文件做好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沂水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6月13日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深入推进全县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推进全县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决定于2017年6-10月,开展全县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大练兵目的

(一)培养和深化环境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法能力。

(二)以规范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为抓手,推进行政处罚规范化。

(三)重点培养环境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现场执法方面的能力,以点带面,提升环境执法整体水平。

二、大练兵内容

(一)全面提高环境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建立局内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大练兵期间,我局将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系统学习,采取法制讲座、专题培训、以案释法、知识竞赛等方式,拓宽学法渠道,筑牢依法执法的基础。

(二)推进行政处罚证据材料规范化

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保部印发的《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要求,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认定,保证环境违法事实认定的准确性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质量。重点规范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内容,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完整、重点突出、逻辑严密、表述准确客观。将证据材料的规范化体现在大练兵期间的各个具体案件中。

(三)开展实战练兵,提高执法能力

以污染源现场执法检查为重点,开展交叉检查、交流学习、专业研讨,在实际工作中练兵,培养执法人员熟悉现场检查要点,总结提炼现场执法在检查计划、方法和技巧、证据提取、笔录制作、总结报告等方面的规范化程序,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注重培养现场执法骨干,进而带动、提升我局现场执法整体水平。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在总结2016年大练兵活动工作的基础上,以执法薄弱环节为重点,根据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要求,对大练兵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活动实施阶段(6-9月)。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处罚证据,规范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县环保局督查室将对大练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并评选大练兵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三)总结评价阶段(10-11月)。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大练兵活动效果进行评审,主要评价大练兵期间案卷质量、案件数量、执法公众满意度等;评价执法人员作为主要调查人员的案卷质量、案件数量、执法公众满意度。

四、大练兵要求

(一)积极部署,全面动员。全局各单位、各科室要把环境执法大练兵作为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在2016年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信息调度、督查调研等工作机制,统筹安排部署,分解责任到人。充分发动所有在岗执法人员全员参与,全面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调动环境执法人员学习基础知识、研究执法技能、提高个人素质和执法能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全局各单位、各科室要认真总结2016年大练兵活动期间的问题和经验,针对大练兵3项重点内容,研究采取知识竞赛、实战练兵、案例分析、理论培训、交叉互查、督查指导、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等练兵手段和工作机制,对环境执法基础理论以及执法规范化、精细化进行集中攻关。大练兵活动要与日常环境执法工作充分结合,不搞“运动式”执法,不贪多求全,集中精力解决自身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发挥练兵效果。

(三)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公众参与。继续加大典型案件公开力度,及时、规范地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超标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行政处罚文书等,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震慑作用。推行“阳光执法”,主动、及时公开环境监管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法制宣传科要加强与媒体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大练兵和环境执法工作的宣传报道。同时,要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到大练兵活动中来,积极举报或反映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案件。

(四)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活动最终评选出2个中队(科室)为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5名环境执法人员为表现突出个人。成绩优异的执法人员,将上报市环保局,参加全国、全省、全市大练兵突出个人评选。


附件:沂水县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


附件


沂水县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为推进全县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深入开展,强化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环境执法职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沂水县环境保护局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公布如下:

组 长:杨明升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何法淞 党组成员、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虢新利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培云 副局长

    程明锋 党组成员、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

    徐养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孟祥升 主任科员

    司忠占 副主任科员

    牛继宗 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主任

    李立伟 污控总量办主任

    丁兆成 环境监测站站长

    刘克涛 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孔凡圣 办公室主任

    王维存 督查室主任

    陈风雷 法制宣传科科长

    张京伟 管理科科长

    李文献 生态科科长

    孙树旺 大气科科长

    朱术军 环保科普基地办公室主任

    张 萌 总量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境监察大队,何法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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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临沂市沂水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政策联系人:朱晓斌

现场解答地址:东一环路18号

联系电话:0539225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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