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关于泉庄·艺博园文旅研学基地配套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沂文旅促发〔2021〕15号
泉庄镇:
经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审核,原则上同意你乡镇报送的《泉庄·艺博园文旅研学基地配套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请依据《2021年乡村振兴乡村旅游资金分配方案》(沂文旅促发〔2021〕10号)要求,根据县财政局《关于泉庄·艺博园文旅研学基地配套提升项目的评审情况》(沂财审〔2021〕92号),按照财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有关程序和规定,积极做好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
特此批复。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