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民政局
关于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的通知
沂民字〔2021〕8号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要求,扎实做好巩固拓展民政兜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稳定实施有关救助保障政策,加强重点群体返贫监测,切实让兜底脱贫的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低收入人口的监测范围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困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当地确定的其他低收入人口。
二、开展低收入动态监测
县民政局、各乡镇要定期与扶贫办、残联等部门对低收入人口进行抽查,了解其家庭变化情况,该进则进,该退则退。
三、工作步骤
(一)2021年6月底前,各乡镇完成低保对象、特困人
员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的摸底排查并录入省社会救助数字平台。
(二)2021年12月底前,县民政局汇集有关部门单位关于低收入人口的专项社会救助数据,建成覆盖全面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为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救助帮扶提供有效支持。
沂水县民政局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