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民字〔2021〕36号
各县管社会组织相关业务主管单位:
现将《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组织实施。
沂水县民政局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民发〔2021〕63号)、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函〔2021〕67号)、临沂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民函〔2021〕64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并就有关专项整治要求明确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部署要求,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深度检查,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社会反响差的,整改一批内部混乱、违规开展活动的,激活一批效能不高、仍有存在意义的,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促进全县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本次整治范围:
(一)自2019年度起,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报的社会组织;
(二)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
(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五)到期迟迟未换届、内部管理混乱、已处于治理僵局的社会组织。
三、主要措施
(一)撤销登记。对存在连续未参加年报的符合撤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及时予以撤销登记;将撤销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吊销登记证书。对存在吊销登记证书情形的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吊销登记证书。
(三)注销登记。对符合注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要督促指导社会组织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后,按法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由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指导清算。
(四)限期整改。对可以通过整改激活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等相关部门要指导社会组织提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包括改正、重整、合并、更名等方式),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的整改期限和责任人等。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由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指导社会组织提出整改方案。
(五)强化源头治理。要加强社会组织登记前的审核把关,对成立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直接登记的要征求行业管理部门意见,特别是社会组织负责人在该领域的权威性、代表性,会员单位的专业性,确保登记质量,坚决防止有的社会组织登记后不开展活动、出现“登完就僵”的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8月上旬)。县民政局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养老科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建立工作定期调度机制,统筹推进全县整治工作。召开县有关业务主管单位会议,部署全县“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二)摸底自查阶段(8月中下旬)。县民政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结合2019年度、2020年度年报,对本级社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整治名单,逐一明确整治措施、步骤和时限。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1月中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类进行整治,涉及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由业务主管单位督促指导完成整改;涉及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履职后,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启动相应程序办理。
(四)工作总结阶段(11月下旬)。11月15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将总结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送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对需要进一步整治的,按照情形分类向社会公布名单,推进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将对存在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情形的,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业务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此次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做到措施有力、方法务实,稳妥推进、风险可控,积极引导无效、低效社会组织依法有序退出,提高社会组织整改、出清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加强与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联系,及时沟通协调整治工作中的各项事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信息定期调度制度,各单位整治进度及相关情况,要每两周向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报送一次。
(三)形成长效机制。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把开展专项行动的目的广而告之,营造有利于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的有效经验做法,研究建立“僵尸型”社会组织的预防、监管和执法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沂水县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