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沂民字〔2022〕1号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各民政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县民政服务领域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各级安委会及市局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
时值岁末年初,气候寒冷,天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气增多,室内煤炭生火、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普遍,电气设施和管线老化、违规敷设、超负荷运行等问题剧增,极易发生火灾事故。本月初,重庆一处街道食堂、湖南衡阳一处医养机构相继发生燃气泄漏爆炸和用电失火事故,伤亡严重,损失巨大,这两次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乡镇(街道)民政所、民政服务机构一定要吸取外地经验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指示精神,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的高度,克服侥幸心理,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积极开展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化解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全县民政服务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二、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各民政服务机构,特别是养老机构要着力推行养老行业安全标准化管理,严格遵循国家及省市制定的消防、护理、疫情防控等安全规范,扎实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活动,夯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责任清单,明确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责任人、安全专职人员职责,狠抓工作落实。服务机构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要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对安全生产工作亲自抓,保证人力、物力、财力充足,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各项措施。同时要加强内部全员培训,明确员工职责及岗位风险点,加强对员工的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员工使用消防器材的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并使用好隐患排查奖励办法,提高一线工作人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夜间值班巡查力度。
三、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做到巡查巡检日常化,通过自查自纠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聚焦电气、燃气、易燃可燃等高风险领域,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实现闭环整改隐患。要重点加强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加强对电力设施及其管线、燃气管道、炉灶、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安全自闭阀的日常巡检。严禁电动车(含电动轮椅)在养老区域存放和充电,严禁老人室内吸烟、存放火种、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大功率电器;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接乱接电线和燃气管线、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问题。
四、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要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农村幸福院、助老食堂等加强安全监管。各乡镇(街道)民政所要与养老服务场所、助老食堂签订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责任书,压实安全责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建立隐患排查及整改台账。督促其设立相应安全专职(兼职)管理人员,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参加相应的培训,会熟练操作消防器材。各民政所对养老服务场所要加强对用电用气、燃煤取暖设施的检查,防范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对助老食堂要加强消防、食品等方面检查,对电力设施、燃气设备和管线重点检查,督促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助老食堂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内保持食材新鲜,不使用过期变质食品,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配备消毒柜并对餐具进行消毒,工作人员要持证(健康证)上岗。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要督导辖区内养老服务场所和助老食堂根据上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每日测体温、场所按时消毒。凡有近亲属自省外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的老人,不得参加集体就餐。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安全生产已成为民政服务机构一项常态化工作。各乡镇(街道)民政所、民政服务机构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抓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日常管理,克服侥幸心理、麻痹心理,不懈怠、不弄虚作假、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落实必要的经费、装备和物资保障;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突发情况下能做到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在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增强政治敏感性,提高安全防范等级,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理的各项准备,确保全县民政服务领域安全稳定。
沂水县民政局
2022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