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水大队
关于印发《沂水交警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公交沂水〔2022〕24号
各科、所、中队:
现将《沂水交警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水大队
2022年7月5日
沂水交警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创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提高群众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净化城区道路通行环境,根据创城工作要求,经大队研究,现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警力最大程度投放至城区重点路口,切实提高路口见警率和管事率;采取“宣传、劝导、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整治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净化路面通行秩序;通过日常宣传曝光、重点群体宣教等,提升群众文明出行意识,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
二、工作模式
周一至周六常态化展开集中整治,机关科室、中队以高峰岗为依托,铁骑队全天在路口定点,全力开展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劝导、查纠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出战果、见成效。
三、工作措施及任务要求
一是持续加大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劝导查处力度,形成强大执法震慑;二是纠正、劝导、查处行人和非机动车在路口闯红灯、不走斑马线、越线停车、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整齐着装。执勤人员按要求规范着装,携带执法记录仪、单警装备、发光指挥棒、哨子等,查处违法期间要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中队要在路口合适位置摆放“声光一体警示锥”,提醒过往行人、车辆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二)提高管理能效。路口保持4名警力同时在岗,在路口四个方向站位,不得扎堆;路口有安全岛的在安全岛停止线上站位,路口无安全岛的在停止线上站位,切实纠正行人和非机动车越线、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执勤期间,人员要动起来,哨子要吹起来,积极主动纠正违法,提高路口管事率。
(三)加大宣传曝光。通过“双微平台”、融媒体宣传曝光典型案例,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邀请记者随警作战,对路口不文明行为进行现场曝光,加大警示力度;坚持“宣传教育和劝导处罚”相结合,针对外卖小哥、企业职工等群体重点宣教、广造声势,形成强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