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xjjdd2203700/2022-000008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交警大队 成文日期: 2022-05-07
发文字号: 临公交沂水〔2022〕19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水大队关于印发《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水大队2022年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0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临公交沂水〔2022〕19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水大队

关于印发《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水大队2022年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预案》的
通知

临公交沂水〔2022〕19号


各科、所、中队:

现将《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水大队2022年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务必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水大队

2022年5月7日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水大队2022年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预案


为切实做好城市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切实维护汛期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的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部署要求,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理念,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和市公安局部署,及早动手,突出重点,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充分发挥公安交警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抗洪救灾和防汛安全保卫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城市居民安居乐业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按照支队统一部署,围绕不发生人员死亡责任事故、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洪涝灾害造成重大损失这一总体目标,突出“三早”(防汛工作早安排、防汛物资早准备、防汛隐患早排除),做到“四个到位”(防汛物资落实到位、防汛措施落实到位、防汛责任落实到位、防汛抢险队伍落实到位),遇到超标洪水时,把灾害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受灾地区、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疏导工作和交通管制工作,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做好汛期沂河建成区内桥梁及下穿通道的交通管制、疏导和预案制定工作,保障下穿通道安全,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加强城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成立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全县交警抢险救灾和汛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大队长刘长波任指挥长,大队党委委员、副大队长于松杰任执行副总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大队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各中队长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八个具体工作组:

(一)指挥调度组。由综合科4人、政工科2人、宣传教育中队4人、指挥室6人,共16人编成。

负责人:丁 峰

组长:程祥波、庞 涛、刘庆丽、张玉玲

主要职责:(1)协调对接有关部门,掌握防汛救灾和维护道路通行秩序情况,加强值班备勤,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做好汛情、警情记录,重要情况随时报告有关领导;(2)与气象、水利部门保持联系,主动了解天气及汛情变化,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3)做好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及110报警设备检修维护工作,保证设备运行良好,各值班机、对讲机处于开机状态,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4)根据领导授权,实施调度指挥,协调各抢险救灾组、队的工作;(5)密切与党政军及其他各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互通情况,做好配合;(6)密切监控汛期互联网舆情;(7)做好宣传工作。

(二)道路交通疏导组(由城区一中队、城区二中队、西城中队、开发区中队、马站中队、夏蔚中队、诸葛中队、许家湖中队、特勤中队编成)

负责人:于松杰

组 长:邵敬忠、孙同启、丰 勇、刘胜华、刘 伟、王明志、于海涛、谢 飞、闫圣祥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完善防汛预案,维护市内沂河重点桥梁、受灾地区及积水、滞水地区的交通秩序,按照指挥部要求实施交通管制,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做好鑫华路桥汛期交通管制、疏导工作,保障下穿通道交通安全。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市民撤离及生活、医疗、卫生防疫等救护工作。

(三)警务督察组。由政工科4人编成。

负责人:丁 峰

组 长:庞 涛

主要职责:开展现场警务督察,检查督导各项防汛抢险工作落实;加强对民警执法执纪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违令、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维护执勤民警合法权益,防止民警受到不法侵害。

(四)治安防范组。由铁骑中队20人编成。

负责人:于松杰

组 长:刘乃法

主要职责:(1)开展交通秩序巡逻,配合市局查处破坏防汛救灾工作的各类案件,维护灾区抢险秩序和群众转移时的道路交通秩序;(2)配合市局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3)配合市局保护救灾物资、物品运输的安全;(3)配合市局对社会治安问题的处置工作。

(五)救援机动突击组。由铁骑中队20人编成。

负责人:于松杰

组 长:刘乃法

主要职责:(1)配合市局做好重灾区抢险救援的道路交通保障工作;(2)配合市局执行堵堤、爆破等紧急任务。(3)完成其他紧急任务。

(六)交通设施维护组。由秩序管理中队、指挥室20人共同编成。

负责人:于松杰

组 长:王俊忠、张玉玲

主要职责:一是加强交通信号的巡查力度,确保不因暴雨等恶劣天气损坏;二是及时修复损坏的交通设施,确保道路通行能力不受影响。

(七)车管所及考试服务中心救援组。由车管所50人、考试服务中心10人,共60人编成。

负责人:孔祥国

组 长:刘 伟

主要职责:负责车管所及考试服务中心的防汛救灾工作。

(八)机关内部保卫组。由综合科10人、及其他科室未被抽调的人员10人,共20人编成。

负责人:丁 峰

组 长:程祥波

主要职责:(1)组织办公区及南、北两家属院开展自救与互救工作;(2)负责大队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3)负责大队机关各办公区的排水、防汛工作。(4)保护公私财产安全等工作。


(九)后勤保障组。由综合科6人、装财科6人等单位指定人员组成,共12人编成。

负责人:丁 峰

组 长:陈允峰

主要职责:(1)准备抽水机、草袋、麻袋、铁锹、木筏、救生衣等救灾器材、工具;(2)准备一定数量的食品、食盐、水、米、面、液化气、炊具、电池、手电筒等生活用品;(3)安排调度车辆,搞好医药、卫生、防疫等医疗设备及其他后勤保障;(4)发放赈灾食品及抢险工具;(5)检查、检修大队机关排水系统,确保管道畅通。

四、响应机制

支队启动防汛应急响应后,大队对应启动同等级响应,应急响应等级由高到低,对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Ⅰ级应急响应。大队防汛抢险救灾总指挥长在指挥部坐镇指挥,调集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指挥部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班值守,加强值班备勤。统一及时调度报告情况,重大敏感情况随调随报。全县公安交警系统同步启动社会面巡逻防控一级勤务。

Ⅱ级应急响应。大队防汛抢险救灾执行副总指挥长在指挥部坐镇指挥,调集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指挥部工作。重点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带班值守,加强值班备勤。统一定时调度报告情况,重大敏感情况随调随报。全县公安交警系统同步启动社会面巡逻防控二级勤务,受灾地启动一级巡逻防控勤务。

Ⅲ级应急响应。大队值班领导在指挥部坐镇指挥,调集重点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指挥部工作。重点单位明确负责同志带班值守,加强值班备勤。统一调度报告情况,重大敏感情况随调随报。各单位加强值班值守、研判会商,分条线督促调度。全县公安交警系统同步启动社会面巡逻防控三级勤务,受灾地启动二级巡逻防控勤务。

Ⅳ级应急响应。大队指挥室负责同志带领有关单位人员联合值守,开展会商研判,加强协调调度。有关单位指定人员专班值守。适时调度报告情况,重大敏感情况随调随报。有关单位分条线督促调度。全县公安交警系统同步启动社会面巡逻防控三级勤务,受灾地启动二级巡逻防控勤务。

五、响应措施

根据抢险救灾有关部署求和实际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一)加强分析研判,提前预警提示。按照县防指的预警提示,掌握汛情发展态势,以发生洪涝灾情后可能引发的道路通行不畅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研判,及早依法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加强防范措施。重点关注:一是可能发生拥堵、中断的道路交通路段、点位;二是汛期道路特别是桥梁、涵洞、隧道等易积水部位。

(二)坚持闻令即行,全力抢险救灾。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及时调动警力全力维护抢险救灾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搜救解救、转移转运遇险被困人员。依法对抢险救灾现场周边道路实施警戒、封控、管制等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关、停、禁、限措施。配合开辟“绿色通道”,保障救灾人员、车辆、物资优先通行,保障转移转运车辆、人员安全。

(三)加强交通管理,维护通行秩序。及时发布道路交通安全提示,提醒驾驶员注意交通安全,引导群众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和出行路线。对积水被淹、浸泡垮塌的路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设置引导分流标识提示,必要时依法采取临时交通管控措施,确保抢救灾车辆安全、有序通行。

(四)严格网上监测,强化舆情处置。严格按照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加强网上社情民意等舆情的监控,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稳妥处置不稳定事端,依法查处网上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等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要克服麻痹思想。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重要性,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突出重点,主动防范,切实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5月底前,各中队要集中开展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隐患排渣整改行动,建立整改清单,实施销号管理,确保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二)要树立全局意识。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防汛安全保卫和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整体作战和一盘棋思想,通力合作,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安保和指挥部调度指令,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要严格纪律要求。全体民警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随时做好抗洪抢险准备。汛期各单位参战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一旦接到警情,各组(队)长要迅速组织人员集结待命,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四)要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各部门对发生的汛期、险情和影响救灾工作的重大事(案)件,必须及时上报,对因工作失误造成迟报、漏报、误报,甚至隐瞒不报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加入“购物车”
政策咨询

政策起草单位: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水大队

政策联系人:综合科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黄山路43号

联系电话:0539-220370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