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沂水县2016年度新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沂人社发〔2016〕45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相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8号)规定,我局对申请设立见习基地的单位,从政策落实、日常运行、流程管理、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了审核,确定沂水县春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沂水县诸葛镇中心卫生院为沂水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是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增加毕业生就业机会,拓宽用人单位选人、用人渠道的重要保障。希望新设立的见习基地严格按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履行好自身职责,确保各项见习措施落实到实处,为促进我县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