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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hjbhj2251442/2022-000022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成文日期: 2018-03-01
发文字号: 沂环发〔2018〕9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环保资金绩效监管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3-0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环发〔20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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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成立环保资金绩效监管领导小组的通知

沂环发〔2018〕9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根据《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市环保局的统一部署,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县环保局环保资金绩效监管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公布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杨明升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培云副局长

成 员:丁兆成环境监测站站长.

    李文献生态科科长

    朱术军水科科长

    孙树旺大气科科长

    江朝红主持财务科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科,由江朝红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我县获得中央、省、市和县级环保专项资金的绩效监管,定期开展绩效评价,根据工作要求向市环保局、财政局报送各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二)负责根据需要委托绩效评价专家和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并负责对资金项目单位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

(三)具体工作及分工

1、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技术指导)。联系人:江朝红联系方式0539-7125012

2、生态科负责组织行业扶贫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和自然保护区资金绩效自评估。联系人:李文献联系方式0539-7125026

3、大气科负责组织大气污染防治及空气生态补偿资金绩效自评估。联系人:孙树旺联系方式0539-2222126

4、水科负责组织淮河半岛流域治理,南四湖生态保护资金及水生态补偿资金绩效自评估。联系人:朱术军联系方式0539-7120217

(四)局有关科室按照分工开展资金自评估,编写《全县XX资金绩效评估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财务科。在此基础上,财务科提出全县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报告,同各项资金评估报告一起报市局绩效领导小组审定。

三、有关要求

绩效评估结果是各项环保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按照职责分工各科室、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绩效自评估工作,并确保自评估相关材料真实可靠,数据翔实准确。同时,要积极配合省厅、市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做好现场核查工作,为其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及时提交核查所需的有关资料,并协调相关企业配合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1日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财务与审计科

政策联系人江朝红

现场解答地址东一环路18号

联系电话0539225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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