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xqxj2251531/2022-000013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气象局 成文日期: 2022-06-22
发文字号: 沂气办发〔2022〕7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气象局关于做好冻土平行观测第一阶段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2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气办发〔2022〕7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沂水县气象局
关于做好冻土平行观测第一阶段评估工作的通知
沂气办发〔2022〕7号


各科室:

按照《综合观测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冻土平行观测的通知》(气测函〔2021〕114号)工作安排,对2020年建设的自动冻土观测仪在整改完成后继续开展第一阶段平行观测,对2021年新建设的自动冻土观测仪在安装完成后即开始第一阶段平行观测,并对所有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目前,部分省(区、市)2021-2022年冻土平行观测第一阶段对比观测任务已完成,相关省(区、市)气象局组织相关台站通过“平行观测软件_Ver2.0.1.0”→“冻土”操作界面对冻土人工和自动观测数据进行逐日核对,并对前期冻土平行观测上传数据文件上传情况进行检查,如有错漏或漏自动编发等现象,需点击“更正编发月整编文件”和“更正编发zip格式压缩文件”功能按钮,生成正确的冻土月整编文件、zip格式压缩文件。

沂水县气象局

2022年6月22日


加入“购物车”
政策咨询

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气象局办公室

政策联系人:卢山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莒沂路与天寿山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225153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