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成立沂水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沂环发〔2018〕2号
各乡镇(街道)环保办,沂水经济开发区环保办,沂蒙风情旅游景区环保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县政府《关于成立沂水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沂政办发〔2017〕114号)要求,为开展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领导小组同意,决定成立沂水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性质
普查办是沂水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全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普查办为临时机构,普查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沂水县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经沂水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督导各乡镇、各部门实施污染源调查工作,汇总、建立污染源档案,负责数据库的建设和更新工作。
(三)落实执行污染源普查相关的技术要求,负责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和审定汇总工作。
(四)负责污染源普查报告编写和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
(五)负责编制普查经费预算,负责污染源普查联络工作,组织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培训活动。
(六)承办临沂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组成
主 任:李培云县环保局副局长
副主任:李立伟县环保局污控总量办主任
成 员:张萌县环保局总量科科长
刘韦君县环保局总量科工程师
武健县环保局总量科科员
县普查办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务大厅总量科,电子信箱:yishuixian@126.com
办公电话:0539-7125031 联系人:张萌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