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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2-0000201 主题分类: 工商;
发文机关: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7-12-26
发文字号: 沂市监字〔2017〕38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虚假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2-27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沂市监字〔2017〕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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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虚假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市监字〔2017〕38号


各科室、队所、直属单位:

现将《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虚假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6日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虚假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的方针,继续加大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逐步完善广告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广告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推进广告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的任务和目标

(一)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惩治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欺诈行为。

(二)整治工作的重点。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查处下列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1.国家明令禁止发布的广告;

2.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医疗、药品广告;

3.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

4.夸大疗效、保证治愈的医疗广告;

5.以新闻报道、健康讲座等形式发布的广告;

6.网上发布的非法涉性广告;

7.宣传疗效的非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8.利用演员或其他社会人员一人饰演多个角色进行虚假宣传的广告;

9.涉及新农村建设重点商品、农资产品等坑农害农的虚假违法广告;

10.有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广告;其它严重违法违规、社会反响强烈的广告。

(三)整治工作的目标。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重的方针,通过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对当前医疗广告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特别是利用新闻媒体发布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以及利用互联网发布的虚假广告,进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通过专项整治,使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告虚假宣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对经营、发布恶性虚假广告的有关责任人依法予以严厉惩治,使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欺诈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结合专项整治,完善法律法规和广告执法监管机制,增强消费者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建设诚信广告业,探索和建立广告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健康发展。

二、整治工作的措施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监管工作由“集中整治”向“日常监管”转变的要求,不断建议、完善广告监管的各项制度。

(一)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大广告监管工作合力。加强与卫生、公安、城市执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加强联系,定期不定期召开有以上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互通情况。一是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不同时期的治理重点,对查处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通过沟通予以认定、解决;二是通报案件的查处情况,以及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监测检查发现、立案查处的虚假违法广告情况,对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虚假违法及不良广告,要进行专门通报;三是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具体应对措施。

(二)不断加大广告监测和公告制度。坚持把关系人民群众节身利益的药品、医疗等类别广告和影响力大的媒体单位作为监测和查处的重点,继续实行每季度定期监测和日常监测结合的办法,将监测情况向全县通报,发布违法广告提示,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一是联合公告。对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查办的虚假违法及不良广告典型案件,根据具体情况,由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会同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监察、纠风等部门联合公告。二是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根据查处的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及广告市场监管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广告监管公告”,包括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曝光、违法广告提示、违法广告案例点评等。

(三)坚持广告主体市场退出和媒体单位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广告主体,依法采取暂停其一定时期内发布广告资格直至取消其广告经营资格的处罚;对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建议卫生、食药监部门撤销其广告许可;对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建议宣传、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新闻媒体等主管部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广告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畏难情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制。要按照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做好整治行动的动员工作,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重点、步骤、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要与有关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要切实负起责任,落实责任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有关单位,建立打击虚假违法法广告的综合治理机制。

(三)突出重点,齐抓共管。要按照职责,突出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媒体、重点广告主的广告的检查和监测,严把媒体广告发布这一关键环节,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要与有关部门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夯实齐抓共管基础,形成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强大合力。

(四)打防结合,立足治本。要结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这一基础工作,坚持边整边改的原则,从源头治理,规范审批行为,强化广告内容监管等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广告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立足建立广告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广告监管执法的效能。

(五)严肃组织纪律,狠抓大要案的查处。这次集中整治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意义重大,目的明确。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大案要案的排查、协查和督办,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较坏、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件,曝光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暂停一批广告的发布资格。对已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铲除违法根源。在整治过程中,要深入调查,切实掌握详细情况,并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按规定程序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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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联系人葛长法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珠江路117号

联系电话0539-227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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