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2-000020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7-12-15 |
发文字号: | 沂市监字〔2017〕37号 | 公文类型: | 通知 |
标 题: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2017年第一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17-12-18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2017年第一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落实2017年第一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沂市监字〔2017〕37号
各科室、队所、直属单位:
为扎实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676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一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鲁政字〔2017〕82号)、市政府《关于2017年第一批调整取消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临政字〔2017〕55号)以及县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第一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省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项目的通知》(沂政发〔2017〕4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对涉及我局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见附件。
各科室、队所和直属单位要根据各级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及时与上级部门搞好沟通配合,准确掌握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调整方式、操作要点、工作细则和办理程序。及时编制服务指南,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提高服务质量。
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根据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调整,未进入权力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实施。如有以下四种情况的,应及时向政策法规科提出权力事项调整申请:
1.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部门规章颁布、修行、废止或失效的;
2.行政机关职能发生变化的;
3.国务院、省政府决定调整取消下放的;
4.其他需要调整优化管理方式的。
附件: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和行政权力清单调整目录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5日
附件:
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和行政权力清单调整目录(共44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权力类别 |
实施机关 |
调整方式 |
备注 |
1 |
对受让或者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2 |
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或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3 |
对未经许可或者未登记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4 |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5 |
未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维修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6 |
印刷业经营者被吊销许可证且逾期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7 |
被吊销出版相关许可证,逾期未办理工商注销或变更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8 |
被吊销音像制品相关许可证,逾期未办理工商变更或注销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9 |
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逾期未办理工商变更或注销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10 |
被文化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逾期未办理工商变更或注销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11 |
娱乐场所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逾期未办理工商变更或注销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12 |
对被处以吊销或撤销许可证行政处罚而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保留“被吊销电影相关许可证,逾期未办理工商变更或注销登记的处罚” |
13 |
对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作出吊销或者收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14 |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15 |
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通用航空企业被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16 |
对中介服务机构非法从事自费出国留学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17 |
对擅自开展自费出国留学经营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18 |
对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所采用的材料、技术和工艺不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19 |
未以明示的方式标注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20 |
在集贸市场出售迷信品、违禁品、麻醉药品、毒限剧药、伪劣药品以及化学农药等禁止上市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21 |
出售反动、荒诞、诲淫诲盗的书刊、画片、照片、歌片和录音带、录像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22 |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23 |
对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短尺少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24 |
赌博、算命、测字、看相以及伤风败俗、腐朽野蛮、恐怖、摧残演员身心健康、败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卖艺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25 |
违反政策规定,不完成农副产品交售任务自行出售的、抬价抢购农副产品的、卖或以实物倒换各种票证、出售废旧有色金属、珠宝、玉器、金银及其制品、文物和国家规定不准上市的外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26 |
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抬价抢购和转手贩卖农副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27 |
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28 |
对未按规定进行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换证、补证、变更、注销、检 行政处罚验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29 |
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冒用、非法转让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公共信息卡或者使用无效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公共信息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30 |
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31 |
对未取得社会公正行(站)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以社会公正行(站)名义为社会提供计量检测数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32 |
对设备监理单位取得资格后不能持续保持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33 |
对未取得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而承揽设备监理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34 |
对超越核准资格范围承揽设备监理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35 |
对伪造、涂改、出租、转让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36 |
对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存在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缺陷的特种设备,不履行消除安全缺陷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37 |
对从事压力管道安装、改造活动,未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 督检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38 |
对气瓶充装单位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场所进行装卸作业、超量充装气瓶,或者充装非法制造、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超过检验周期的气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39 |
对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或者接到故障通知后,未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40 |
对转让特种设备,原使用单位未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受让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使用注册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41 |
对停用的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重新启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42 |
对伪造、变造、冒用、买卖、转让、出租、出借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核准、登记、作业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43 |
经纪执业人员的备案 |
其他权力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
44 |
对经纪人市场的监督 |
行政监督 |
县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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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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