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法制统计分析
沂市监字〔2017〕36号
今年以来,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为指导,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法制统计报表分析如下:
一、行政处罚案件总数比去年增加。其中,一般程序案件数量增加,简易程序的案件数量减少。
今年全年行政处罚案件总数为295件,去年同期是274件,较去年同期增加21件,增长率为7.7%。其中,一般程序案件数量是261件,去年同期是210件,较去年同期增加51件,增长率为19.5%;简易程序案件数量是34件,去年同期是64件,较去年同期减少30件,减少率为46.9%。
产生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认真开展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活动和“查无照,促办照”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活动,加大了查处违法行为和规范市场主体资格的力度,扩大了法制宣传范围,提高了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的意识,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行政监督,监管的宽度、深度和密度不断深化,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查处。三是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办案体制和办案思路得到创新、拓展和发展。今年全局通过业务大讲堂及以案释法,案件交流会等多种学习形式,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能力,使他们会找案、会办案、敢办案、办好案,注重办案技巧,提高办案质量。简易程序的案件数量明显减少。四是坚持了重大复杂案件的集体研究制度。坚持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工作制度,今年共集体研究重大复杂案件38起,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准确性、权威性。
二、组织听证案件6起,行政复议案件3起,行政诉讼案件4起。
今年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是226件,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案件6件,组织听证会6次,全部予以维持。因行政处罚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3起,其中维持1起,另外2起尚未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起,其中上期结转1起,二审判决维持;另外3起判决维持2起,尚未审结1起。
近年来我局推行了行政指导制、案件回访制、行政处罚合理裁量制、说理式处罚决定书等一系列措施,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促进了执法的人性化、公正性和透明度,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社会公众和管理相对人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
今年全局共适用一般程序处理违法违章案件295起,全部由法制机构进行了核审,提出补正、修正等意见200余条。在案件审查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案件核审率达到100%。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