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文旅中心发〔2020〕39号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关于同意沂蒙文化研究院注销的批复沂文旅中心发〔2020〕39号
沂蒙文化研究院: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的注销申请和清算结果,请按规定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注销登记。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2020年10月23日
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政策联系人:张勇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69号
联系电话:0539-2265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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