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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2-0000192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7-06-15
发文字号: 沂市监字〔2017〕23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17-06-1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市监字〔2017〕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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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方案
沂市监字〔2017〕23号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指示精神,按照市质监局《全市质监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方案》及县安委会《沂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

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

生产放在首要位置、重中之重,深刻汲取同类事故教训,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 严执法、 重实效” 的要求,深入基层、 深入一线、 深入工地、 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机动车、消防产品、成品油和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等监管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风险和隐患,全面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全面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不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和重大社会影响事件,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17年6月至9月。

三、组织领导

县市场监管局成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特监科,负责全面统筹、协调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特种设备安全攻坚治理(牵头部门:特监科)

要对八大类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攻坚治理,并突出以下重点:

1.起重机械。一是要督促本辖区内的起重机械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起重机械设计标准执行情况、制造企业遵守法律法规情况、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单位建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情况,以及使用作业过程未严格按方案和相关技术规程实施、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检查保养、无持证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二是要突出对流动作业起重机械的隐患排查,全面排查进入我县施工的外来施工单位、队伍及所带特种设备,重点检查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日常检查维护、运行监控以及安装、使用、拆卸等环节的操作规范情况。三是要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要求,对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相关使用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对设备的使用登记、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情况,以及检验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操作规范落实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2.电梯。要对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进行重点检查。要从电梯使用环节落实使用管理安全制度措施及主体责任情况、维保环节保证定期维保及工作质量情况、检验环节保证定期检验及检验工作质量情况、监督检查环节依法履职尽责情况、行政执法环节严格执法情况、应急反应环节救援电话及救援情况、老旧电梯隐患消除情况以及电梯安全管理各类标识、标志、提示、警示及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运行监督管理落实情况等方面,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3.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结合《临沂市质监局关于做好2017年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通知》(临质监特字〔2017〕29号)和《临沂市质监局关于转发上级文件进一步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临质监特函〔2017〕34号)的要求,深入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督促运营使用单位特别是租赁场地个体经营单位和今年发生事故或严重故障的运营使用单位,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突出运营单位是否合法经营、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警示标志是否设置、安全装置是否有效、是否定期检验、安全运营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并按规定进行演练、运行情况和检修记录是否及时填写等检查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4.锅炉。一是认真排查安装、改造、维修环节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锅炉安装、改造、维修是否依法办理告知和监督检验合格,现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是否存在非法安装、改造、维修以及私自改变锅炉燃料的行为。二是要排查治理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重点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安全技术档案是否齐全、锅炉是否办理使用登记、作业人员配备是否齐全、检验是否在有效期内、安全附件是否校验、水(介)质是否符合要求、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进行演练等情况进行检查。三是要加强节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锅炉设计节能审查和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制度落实情况、锅炉能效与技术规范的符合情况以及在用工业燃煤锅炉定期能效测试情况。

5.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要按照《临沂市质监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临质监监发〔2017〕5号)、《临沂市质监局关于转发省局鲁质监工字[2017]147号文件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临质监监字〔2017〕48号)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隐患攻坚治理工作。要以设备使用登记情况、定期检验情况、企业自行检查情况、应急处置能力情况、管理制度情况、作业规范情况、作业人员资质及持证上岗情况等方面为检查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

6.移动式压力容器。加强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监督检查,主要从充装许可、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人员持证、作业规范、应急处置等方面,全面排查整治非法充装、超期未检、无证作业等问题。要督促充装单位依法取得充装许可,严格落实作业人员持证和安全培训,完善作业规范,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充装,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督促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健全设备档案,严格落实设备定期检验、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持证,完善作业规程,落实日常维护检查和应急救援措施。

7.气瓶充装、安装单位和检验机构。要按照《临沂市质监局关于印发<全市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质监特字〔2017〕23号)要求,深入开展气瓶安装、充装、检验和使用单位的检查治理。要加强对气瓶充装站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充装许可情况、资源条件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充装站特种设备安全情况、气瓶使用登记情况、气瓶充装控制系统运行情况、气瓶送检和报废气瓶处置情况等。要加强对车用气瓶安装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安装许可情况、安装质量管理情况、安装档案管理情况。要加强对气瓶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气瓶检验机构的资源条件情况、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检验执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情况及经检查判废的气瓶处置情况等。

8.涉氨制冷特种设备。要对涉氨制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涉氨制冷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况等。要对涉氨制冷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涉氨制冷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附件是否有有效的定期检验、检测证书,是否按要求开展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和年度检查,是否建立应急救援预案、配备救援装备并定期开展演练。

(二)重点产品质量攻坚治理(牵头部门:产品质量监督科)

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对获证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必备条件,稳定生产合格产品能力。二是发挥专家检查技术优势,组织开展危化品及包装物生产企业专家查隐患活动,督促企业认真整改,消除质量隐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开展机动车、消防产品生产企业排查工作,发现辖区内有相关企业的,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和质量监管。四是加大重点产品抽检力度,对危化品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增加产品质量抽查频次,对抽检不合格企业严格后处理工作,严格整改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三)成品油质量攻坚治理(牵头部门:监督法制科)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经信、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以《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加强生产领域油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鲁质监消字〔2017〕171号)要求为重点,提高思想认识,按照《2017年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加强对炼油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车用汽油生产许可制度,加大车用汽、柴油抽检频次,确保油品质量合格。持续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保障全县生产环节油品质量安全。

(四)安全防护计量器具攻坚治理(牵头部门:计量所)

一是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要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和《山东省质监局安全防护计量器具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确定的职责,落实辖区内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监督管理责任。二是要落实重点计量器具管理。按照《指导意见》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目录,加强在用安全防护类计量器具监管,特别要把化工、危化品等重点行业以及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上使用的安全防护计量器具作为重点管理对象。三是要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使用单位加强对在用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的管理,要做到“两有”、“两主动”、“一必须”。“两有”,即有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有计量器具管理台账。“两主动”,即主动备案、主动申请检定。“一必须”,即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检定合格的安全防护计量器具。四是要落实重要责任。要切实加强属地在用安全防护类计量器具监管,要对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申请检定等落实管理要求,要建立辖区内安全防护计量器具备案、申请检定台账。五是要加强监督检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检查企业是否对安全防护计量器具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是否制定并执行了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是否在沂水县计量测试检定所备案,备案信息知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按周期进行检定等。六是要保证检定质量。计量技术机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计量服务。要按照检定规程依法开展检定,要及时受理强检定计量器具的申请,并根据检定周期安排检定,不得拒收拒检、借故拖延;要强化管理体系运行,做好检定记录,保证原始数据完整、清晰、准确,要坚决杜绝不检定就出具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七是要加强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切实落实整改,跟踪整改过程、验收整改结果,确保整改到位,不放过任何隐患。八是要协同协作。在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检查中,要把特种设备安全、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管理等量齐观,一体化推进,计量、特监、执法大队等部门要协同协作,检查特种设备也要检查安全防护计量器具,形成落实质监安全责任的共管机制。

(五)稽查执法(牵头部门:执法大队)

一是要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围绕涉及民生、人员密集、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危特种设备强化稽查执法,依法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和容器、成品油、机动车、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等领域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未经许可生产制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生产许可证,违法违规使用特种设备等违法活动。二是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责令整改的限期整改、该采取强制措施的采取强制措施,该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要按照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违法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充分发挥12365质监热线的作用。积极发挥12365热线联系群众、畅通诉求的渠道作用,对群众反映问题突出、举报申诉集中的,以及发生媒体曝光的问题,依法组织从严从快处理,及时对风险进行预警研判,为决策提供切实参考。

(六)做好单位内部安全生产工作(牵头部门:办公室)

各科室、所要认真组织对办公和工作场所等重点区域逐一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对防火防盗、网络信息、交通安全等重点部门和环节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死角和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6日前)

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牵头科室、所,明确检查内容,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6月16日至9月20日)

1.对特种设备、工业产品、成品油以及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等全面开展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一落实整改。

2.根据夏季高温、多雨的特点,重点做好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和户外使用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3.督促相关单位、企业按要求开展全方位、全过程、不留死角的“诊断式”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

(三)全面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1.在边查边改的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本次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复查,集中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2.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提炼有效的工作做法,并运用到日常监督管理中,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各牵头科室、所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各自业务特点,突出重点,抓住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质监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迅速行动起来,尽快部署实施,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相关专家、企业管理人员、监管人员等精干力量,逐企逐户全面排查,切实把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手段抓严、抓实、抓细。

(二)强化执法检查。要持续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变重事后查为事前查,严查严防,做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企业投产运营前,相关各项安全标准合格与否,要严格审查,绝不放过一个细节。要采取“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坚持凡检查必执法的原则,突出基层一线检查重点,深入排查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的重点区域、问题场所和关键环节,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切实加大依法处罚力度,对有隐患、有风险的企业要即查即改,对内部管理不严、操作不规范的企业要限时整改到位,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实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

(三)坚持严肃问责。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纳入“大快严”集中行动,并将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统一调度、统一督导。要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抓实,同时注意与各项工作的衔接融合,要与“大快严”集中行动、“安全生产月”、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相结合,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对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细致、不扎实、不彻底,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加强舆论引导,增强广大群众和企业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强化职工的风险意识,提高他们化解和防范风险的能力。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广泛参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形成全社会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浓厚氛围。要抓一批非法违法企业以及事故典型案例,通过在主流媒体曝光、召开现场会、警示约谈等方式,深刻剖析、以案说法,强化警示和震慑。对达标企业也要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其持续保持安全管理先进水平。

(五)定期报告推进情况。各牵头科室、所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要定期向县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市质监局和县委、县政府。10月3日前各牵头科室、所要将整个行动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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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联系人:孙强、徐华、田丽、李因炟,高永升、刘玉宝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珠江路117号

联系电话:0539-227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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