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调整中层干部实施方案
沂供字〔2016〕6号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工作热情,根据沂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人员编制结构比例的批复》【沂编办(2011)46号文件】要求,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实际,经县社党组研究,决定在机关范围内开展民主推荐中层干部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推进县社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为目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努力把一批政治坚定、实绩突出、群众信任、德才兼备的干部选拔到中层岗位上来,激励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争创一流,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调整中层干部工作在县供销社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岗位设置、资格审查、考察确认工作由县供销社调整中层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2、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干部群众的意愿。
3、德才兼备原则。既注重干部本人的品德、政治素质,又要充分考虑业务素质、履职能力、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全面衡量,综合评定。
三、岗位设置
本次机关中层干部拟调整的具体岗位是:人事科科长、副科长各一名,一并兼任信访监察科科长、副科长;业务科副科长一名,一并兼任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社有资产运营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一名。
四、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确定调整对象
由调整中层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在现有的中层正副职人员中进行全面的了解,通过个别谈话、调查了解等方式全面掌握调整对象的现实表现,综合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对确定的人选中反映出来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二)研究任职
由调整中层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确定人选具体情况向县社党组汇报。县社党组召开会议,综合分析个人能力、思想品质、工作实绩等表现情况,研究确定具体岗位人选。
(三)备案登记
经县社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职位人选后,按照中层干部调整的有关程序,报上级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规范调整和使用中层干部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中层干部调整的有关文件,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组的部署要求上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参与。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中层干部调整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认真按照组织程序,真正推选出素质高、能力强、有开拓进取意识的优秀干部。
3、坚持原则,严肃纪律。调整充实中层干部是一项极为严肃的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步骤,有组织地进行。严禁拉帮结伙,搞非组织活动,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不正之风的将严肃处理。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确保科室和本职工作正常开展。因科室调整等原因,干部职工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六、组织领导
成立县供销社调整中层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郝同新同志任组长,王培军、夏淑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夏淑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本方案由县社机关调整中层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