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份服装类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沂市监字〔2017〕21号
一、任务来源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抽检产品种类
妇女儿童服装
三、抽样的区域、具体地点及抽样时间安排
抽样时间:2017年6月
抽样区域:沂水县各大型超市
四、抽样实施及抽样方法、抽样数量
抽样实施: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抽样时,应当向被抽查单位出示组织本次监督抽查开具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并履行告知义务,向被抽查单位介绍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后,再进行抽样。
抽样方法:以购买的方式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所抽取产品的保质期应能满足检验工作的进行。备份样品由经营者免费提供。
抽样数量:抽样送检一件,备份样品一件。抽样基数应大于抽样数量。
五、检测
项目名称 |
检测标准 |
检测项目 |
CMA |
买样数 |
备样数 |
检验批次 |
单批买样费(元) |
买样费合计(元) |
单批检测费(元) |
检测费折后(元) |
检测费合计(元) |
费用合计(元) |
女装 |
GB18401-2010 |
甲醛含量 |
有 |
1 |
1 |
10 |
|
|
|
|
|
|
PH值 |
有 |
|
耐摩擦色牢度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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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汗渍色牢度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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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水色牢度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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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O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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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服装 |
GB18401-2010 |
甲醛含量 |
有 |
1 |
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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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值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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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摩擦色牢度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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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汗渍色牢度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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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水色牢度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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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O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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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判定原则
1.合格品:经检验,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合格
2.不合格品:所检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七、异议处理复检
1.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检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
(2)需对不合格项目的复检时,在规定时效内,有异议的企业向任务下达部门提出复检要求,由任务下达部门核准在其它实验室对备用样检验。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
2.不进行复检的情况:
⑴ 被检方提出复检时,产品在复检有效期内于正常贮存条件下已损坏的; 超出复议期,超出样品保质期等。
⑵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复检的其他情况。
八、抽样检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其他情况
1、抽取样本严格按照任务分配单上规定的各业态抽检数量抽取。
2、承检机构应提前与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确定抽样时间及地点,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地点,承检机构进行抽样,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配合完成,加封承检机构自备的封条(备注:每份备样需独立封样)。抽样结束后,检验机构应将抽样单(粉联)交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3、备样封存地:由经营者自行保管。
九、承检机构
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