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水大队
关于印发《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公交沂水〔2018〕3号
各科、所、中队:
现将《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水大队
2018年1月26日
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2018年春运从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历时40天。春运期间,人流、车流、物流集中,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需要,全力做好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九部委《关于全力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7〕2274号)、省公安厅《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鲁公传发〔2018〕186号)和支队《临沂市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临公交[2018]11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围绕隐患清零、路面防控、宣传攻势和共治合成四条工作主线,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百日集中行动,瞄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驾驶人、重点车辆、重点企业、重点路段、重点违法行为,深入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不断强化严重交通违法整治,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推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秩序,提升恶劣天气应急管理水平,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有序,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以大队长孟凡昌为组长,其他大队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所队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县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大队长刘长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协调、调度、检查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隐患治理
1.开展道路隐患“清场”。2月1日前,以侵占道路类、公路平交口类、护栏类、事故多发类、隧道类等道路安全隐患为重点,对辖区春运客流集中的道路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更新基础台账,列出整改清单,抄告有关部门,督促有关部门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视情采取增设交通标志、防撞设施和加大路段巡逻力度等应急措施,并在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设置禁令标志,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提请政府督促交通运输部门提前对隐患路段进行养护治理,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春运高峰时段要停止施工、清理施工现场,最大限度保障通行,严防因施工造成严重拥堵。
2.开展重点车辆、驾驶人隐患“清零”。加强“两客一危”及重型货车(含重型挂车)等四类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滚动“清零”,落实每天分析、每周通报、每月考核、及时督办工作机制,及时更新缉查布控系统隐患车辆信息,精准查处重点隐患车辆上路行驶,确保“两客一危”车辆检验率、报废率保持在99%以上,重型货车和挂车检验率、报废率保持在97%以上。加强重点驾驶人(A1、A2、B1、B2)未审验、未换证的清理工作,完善临界提前告知工作机制,落实短信通知、电话通知、上门督促等措施,确保未审验、未换证的重点驾驶人告知率保持在99%以上。
3.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1月26日前,将排查出的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记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名单通报交通运输部门,严禁不合格的车、不合格的驾驶人参加春运。1月28日前,联合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隐患车辆多的运输企业进行通报约谈,并及时曝光。配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对对辖区非营运大中型客车特别是“营转非”大中型客车进行一次摸排,纳入监管视线,采取管控措施,并教育提醒车主严禁从事非法包车营运和网上违规约车;“两客一危”等运输企业开展一次GPS动态监控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压实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从事包车运输的企业组织驾驶人熟悉营运线路。积极协调交通运输、旅游、安监等部门强化旅游交通安全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旅行社、旅游客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冬季旅游道路交通安全防范。配合教育、交通运输、安监等职能部门,深入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及校车企业再进行全面检查,逐校、逐企、逐车、逐人见面,督促学校、校车企业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强化校车安全监管。
(二)强化路面秩序管控
1.加强道路交通疏导。2月1日前,以春节前、后出行高峰为重点时段,梳理易拥堵路段,完成相应的交通疏导和分流绕行方案。强化重点区域警力部署,加强对易拥堵路段的现场疏导,省道要重点抓好易拥堵路段、施工路段等区域的现场疏导;城区道路要重点抓好汽车站、医院、商业街等周边道路的现场疏导;农村地区要加强集市占道经营问题突出区域和学校周边等道路的管控,在车流量较大路段派驻警力进行现场疏导。
2.加强省道交通违法查处。1月26日前,全面启动全部交警执法站,以省道为管控重点,在交警执法站、主要进城口、缉查布控系统卡点等设立临时执勤点,加强流动巡逻执法力度,重点加强16时至次日8时特别是午夜、凌晨等事故多发时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大力整治货车违法装载问题以及车辆超速、超载、逆行、强超强会等严重交通违法。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有关要求,严格规范查处货车超载及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严查收黑钱、乱罚款等违纪违法行为。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要严查酒驾、醉驾,严防发生恶性事故。
3.加强农村地区路面管控。结合冬、春季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特点和农村地区出行规律,重点在农民群众出行频繁的时段、路段增派警力巡逻、执勤,每周对所有乡镇开展巡回机动执法。要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对违法突出、安全形势严峻的县乡,通过异地用警等方式,组建执法小分队,充分发挥好农村“一站一室”和“两员”作用,以农村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黑校车”等车辆为整治重点,紧盯学生上下学、冰雪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严把进山、出村、出镇关口,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执法,集中查处低速货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强化对农民群众出行安全的保障。
4.提升应急处置能力。2月1日前,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协调会,加强与交通运输、公路等单位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在桥梁、涵洞、匝道等易积雪结冰路段提前准备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确保及时铲冰除雪,协调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企业暂停发往或途经恶劣天气地区的班线。充分发挥指挥中心作用,加强研判预警和指挥调度,强化部门联动、区域联动、高地联动、警媒联动“四个联动”,提高应急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三)深化亲情服务措施
1.提升“窗口”服务能力。针对春运期间返乡人员多,车驾管、违法处理等业务量大、集中的情况,车辆管理所要按照《全市公安交警系统亲情服务十项措施(试行)》(临公交[2017]176号)有关要求,在业务办理大厅增设“0号窗口”,及时受理其他车驾管业务窗口解决不了的疑难事项,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各窗口单位要根据群众业务办理情况适当调整工作时间和窗口服务职能,充分发挥“驾驶人之家”作用,避免群众重复排队、反复排队,最大限度提升窗口服务效率。
2.解决市民关切“难题”。春运期间,视情延长限时停车泊位的停车时限,对没有施划停车泊位的支路、巷道及小区周边道路,车辆临时停放不影响道路通行的,不予处罚。推广普及“交管12123”手机APP应用,依托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实现轻微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缩短交通事故处理周期,减少群众往返次数。对不妨碍交通安全和通行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教育不处罚,对外地车辆因不熟悉路况造成的交通违法行为只指路不处罚。
(四)强化交通宣传服务
1.加强警示曝光。2月1日前,梳理汇总近年来春运期间的典型事故案例,通过微博、微信、电视等媒体集中向社会公布;组织人员走进“两客一危”等重点运输企业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组织驾驶人观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上道路安全课、大讨论等,牢固树立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集中公布一批停业整顿的企业、车辆,交通违法记满12分被禁止参加春运的驾驶人名单,曝光一批酒驾、超速、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深入开展“平安春运·交警同行”活动,针对群众出行高峰,分别在春运前期、中期、后期开展一次现场直播活动,对民警执勤执法情况进行报道。
2.加强宣传服务。1月28日前,全面梳理一批本辖区易出现团雾、结冰、凝冻的安全隐患路段和易拥堵的路段、点段,制定分流绕行提示和交通安全事项,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时间和路线,发布“两公布一提示”。春运启动后,要围绕节前自驾出行高峰、节日出行和春节后返程、元宵节后返程等重点时间段,以及春运流量集中的区域、影响安全的危险路段、出行高峰易拥堵路段开展针对性预警提示,引导群众安全有序通行。加强重点人群分类提示,针对客运企业负责人、营运驾驶人的工作职责和乘客特别是乘坐包车返乡务工人员、自驾返乡群众、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分类提示安全注意事项。结合文明办、共青团实施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继续开展好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在交警执法站、客运场站等设立宣传服务点,广泛发放宣传材料,向驾驶人、乘客、自驾人员讲解恶劣天气驾驶注意事项、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程序、应急救援知识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研判分析。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判,吃透本地情况,找准主要问题,把握关键环节,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针对性部署开展工作。
(二)加强组织部署。要充分研判当前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针对性地制定春运交通安保工作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与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
(三)加强队伍管理。要严肃警纪、规范执法,严格执法记录仪使用,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要坚持从优待警、科学用警,做好后勤保障,合理安排调休,保持队伍凝聚力、战斗力。要切实加强民警安全防护工作,及时补充、配齐安全防护装备设施,特别要加强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夜间等重要时段以及事故现场勘查处置时的安全防护。
(四)加强值班备勤。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根据辖区交通流量、事故特点、实有警力等情况,合理部署警力,将警力向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倾斜,确保遇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能迅速反应、快速处置。